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精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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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精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22日至 2024年07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六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略) 花都区梯面镇梯和大道2号,主要从事车用空调制造。本次改扩建工程在现有项目厂房内进行,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全厂总占地面积为*.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次改扩建后全厂外排水为综合生活污水。 (略) (略) 前,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梯面镇民安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9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后进入梯面镇民安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9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农田沟渠,作为农田灌溉用水回用;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除油、清洗工序。 (略) (略) 后,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较严者标准后排入花山净水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除油、清洗工序。
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NMHC)、贴保温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NMHC、*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标准;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生产过程(涂胶、贴保温棉、回流焊工序)、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回流焊、浸焊工序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手工钎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型规模的要求;回流焊、涂胶、贴保温棉工序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污泥交由专门的物资单位回收处理;废油、不合格电子元件、 (略) 板、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毛刷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22日至 2024年07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六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略) 花都区梯面镇梯和大道2号,主要从事车用空调制造。本次改扩建工程在现有项目厂房内进行,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全厂总占地面积为*.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次改扩建后全厂外排水为综合生活污水。 (略) (略) 前,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梯面镇民安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9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后进入梯面镇民安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9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农田沟渠,作为农田灌溉用水回用;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除油、清洗工序。 (略) (略) 后,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较严者标准后排入花山净水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除油、清洗工序。
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NMHC)、贴保温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NMHC、*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标准;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生产过程(涂胶、贴保温棉、回流焊工序)、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回流焊、浸焊工序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手工钎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型规模的要求;回流焊、涂胶、贴保温棉工序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污泥交由专门的物资单位回收处理;废油、不合格电子元件、 (略) 板、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毛刷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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