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泰嘉新型合金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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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泰嘉新型合金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湖南泰嘉 (略) 泰嘉新型合金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望城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高乌大道以北、 (略) 以西区域

建设单位

湖南泰嘉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湖南泰嘉 (略) 拟在望城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高乌大道以北、 (略) 以西区域新建泰嘉新型合金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为年产2.*吨冷轧钢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轧制废气经捕集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油雾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排放;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22m排气筒排放;检测废气通过通风橱引至1#综合楼外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17m排气筒”排放。油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4标准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 (略) 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废钢边角料、废轧辊、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收 (略) 处理;废轧制油、废切削液、油雾净化器收集废油、废油桶、废试剂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 (略) 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项目名称

湖南泰嘉 (略) 泰嘉新型合金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望城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高乌大道以北、 (略) 以西区域

建设单位

湖南泰嘉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湖南泰嘉 (略) 拟在望城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高乌大道以北、 (略) 以西区域新建泰嘉新型合金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为年产2.*吨冷轧钢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轧制废气经捕集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油雾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排放;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22m排气筒排放;检测废气通过通风橱引至1#综合楼外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17m排气筒”排放。油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4标准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 (略) 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废钢边角料、废轧辊、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收 (略) 处理;废轧制油、废切削液、油雾净化器收集废油、废油桶、废试剂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 (略) 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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