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邦新型材料湖南有限公司铜官生产基地建设一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关于立邦新型材料湖南有限公司铜官生产基地建设一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立邦新型材料(湖南)有限公司铜官生产基地建设(一期)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 (略) 360号 |
建设单位 | 立邦新型材料(湖南)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立邦新型材料(湖南)有限公司拟在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 (略) 360号现有厂房内对产品种类进行调整,实施改建项目。由粉料*吨、砂壁*吨、岩彩*吨、乳胶漆*吨改为粉料19.*吨、砂壁4.*吨、岩彩*吨、乳胶漆*吨、加固剂0.*吨、瓷砖胶*吨、瓷砖背涂胶0.*吨、防水涂料0.*吨。原环评(长环评(望经开)〔2020〕62号)批复的年产*吨粉料,*吨水性涂料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粉料车间筒仓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粉料车间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8m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特别排放限值;水性涂料生产过程投料产生的颗粒物及投料、混合、灌装等过程产生的氨、苯系物、苯和实验室废气经脉冲滤芯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苯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排放限值;无组织苯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厂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餐饮油烟排放专用井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废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经园 (略) 进入望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等因素衰减后,确保营运期厂界西面及东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北面及南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沉渣、废包装材料、喷房废颗粒板、废滤芯、废包装桶、过期样品、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废收 (略) 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筒仓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实验试剂及废试剂瓶、涂料沾染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 (略) 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项目名称 | 立邦新型材料(湖南)有限公司铜官生产基地建设(一期)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 (略) 360号 |
建设单位 | 立邦新型材料(湖南)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立邦新型材料(湖南)有限公司拟在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 (略) 360号现有厂房内对产品种类进行调整,实施改建项目。由粉料*吨、砂壁*吨、岩彩*吨、乳胶漆*吨改为粉料19.*吨、砂壁4.*吨、岩彩*吨、乳胶漆*吨、加固剂0.*吨、瓷砖胶*吨、瓷砖背涂胶0.*吨、防水涂料0.*吨。原环评(长环评(望经开)〔2020〕62号)批复的年产*吨粉料,*吨水性涂料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粉料车间筒仓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粉料车间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8m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特别排放限值;水性涂料生产过程投料产生的颗粒物及投料、混合、灌装等过程产生的氨、苯系物、苯和实验室废气经脉冲滤芯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苯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排放限值;无组织苯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厂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餐饮油烟排放专用井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废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经园 (略) 进入望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等因素衰减后,确保营运期厂界西面及东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北面及南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沉渣、废包装材料、喷房废颗粒板、废滤芯、废包装桶、过期样品、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废收 (略) 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筒仓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实验试剂及废试剂瓶、涂料沾染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 (略) 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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