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省自然资源一体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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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省自然资源一体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自然资源厅:

报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江西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自然资函〔2024〕1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江西 (略) 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3〕253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江西省自然资源业务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江西 (略) 项目(2312-*-04-04-*)。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建设( (略) 红谷 (略) 1000号)。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编制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总体标准、信息资源标准、数据交换格式标准、应用系统标准、中间层标准、网络及通信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工程管理标准、项目建设标准共9大类重点标准,用以保障项目建设的规范性、通用性和可扩展性。二是新建自然资源数据中心,主要包括:新建数据处理子系统、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等3个子系统,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中心, (略) 运行提供数据支撑。三是新建 (略) (统一应用支撑体系),主要包括: (略) 门户、二三维一体化场景支撑引擎、一体化工作流支撑引擎、用户管理、服务管理与运维、共享交换支撑体系、大数据计算与挖掘分析可视化、综合监管等8个子系统,用于实现资源整合、服务共享、用户管理、应用开发与运维监管的一体化统筹管理。四是整合十大应用场景,主要包括:(1)将现有59个业务系统中的45个非涉密系统和新建的10个新应用,按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确权登记、权益和开发利用、执法督查、一体化政务服务和办公自动化、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矿业权保护管理、科技和测绘管理、地灾防治十大应用场景分类,整合成为涵盖自然资源所有业务的42个应用,为全省自然资源管理与业务办理提供一体化服务;(2)将原系统部署环境迁 (略) 并完成信创适配改造,配置指纹识别器2台、一卡通刷卡读卡器10个、身份认证发卡系统1套、触摸屏借阅查询系统1套、PC电脑借阅查询系统1套、自助刷卡打印服务系统1套、自动刷卡刻盘系统1套、指纹识别审核系统1套、电子阅览室后台管理应用系统1套、 (略) 借阅应用系统1套。 (略) 络信息安全建设,配置数据脱敏软件1套、API安全检测与访问控制软件1套、数据运维软件1套、数据水印软件1套、数据库审计1套,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与测评, (略) 的数据安全防护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7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元,建设资金由省级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资金分年度统筹保障。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 (略) 、政务云,利用省自然资源厅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 (略) 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自然资源厅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 (略)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软件定制开发

核准



核准

核准



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软件购置

核准



核准

核准



地质资料管理应用软、硬件购置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无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7月19日



省自然资源厅:

报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江西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自然资函〔2024〕1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江西 (略) 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3〕253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江西省自然资源业务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江西 (略) 项目(2312-*-04-04-*)。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建设( (略) 红谷 (略) 1000号)。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编制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总体标准、信息资源标准、数据交换格式标准、应用系统标准、中间层标准、网络及通信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工程管理标准、项目建设标准共9大类重点标准,用以保障项目建设的规范性、通用性和可扩展性。二是新建自然资源数据中心,主要包括:新建数据处理子系统、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等3个子系统,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中心, (略) 运行提供数据支撑。三是新建 (略) (统一应用支撑体系),主要包括: (略) 门户、二三维一体化场景支撑引擎、一体化工作流支撑引擎、用户管理、服务管理与运维、共享交换支撑体系、大数据计算与挖掘分析可视化、综合监管等8个子系统,用于实现资源整合、服务共享、用户管理、应用开发与运维监管的一体化统筹管理。四是整合十大应用场景,主要包括:(1)将现有59个业务系统中的45个非涉密系统和新建的10个新应用,按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确权登记、权益和开发利用、执法督查、一体化政务服务和办公自动化、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矿业权保护管理、科技和测绘管理、地灾防治十大应用场景分类,整合成为涵盖自然资源所有业务的42个应用,为全省自然资源管理与业务办理提供一体化服务;(2)将原系统部署环境迁 (略) 并完成信创适配改造,配置指纹识别器2台、一卡通刷卡读卡器10个、身份认证发卡系统1套、触摸屏借阅查询系统1套、PC电脑借阅查询系统1套、自助刷卡打印服务系统1套、自动刷卡刻盘系统1套、指纹识别审核系统1套、电子阅览室后台管理应用系统1套、 (略) 借阅应用系统1套。 (略) 络信息安全建设,配置数据脱敏软件1套、API安全检测与访问控制软件1套、数据运维软件1套、数据水印软件1套、数据库审计1套,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与测评, (略) 的数据安全防护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7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元,建设资金由省级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资金分年度统筹保障。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 (略) 、政务云,利用省自然资源厅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 (略) 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自然资源厅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 (略)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软件定制开发

核准



核准

核准



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软件购置

核准



核准

核准



地质资料管理应用软、硬件购置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无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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