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高平市丹河下庄段水质净化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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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高平市丹河下庄段水质净化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丹河下庄段水质净化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受理48号窗口) 邮编:*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丹河下庄段水质净化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略) 河西镇下庄村丹河与许河交汇处 (略)
水务局
(略)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河西镇下庄村丹河与许河交汇处,改扩建工程在现有湿地内进行,不涉及新增用地。 (略) 南部两河湿地工程为复合型人工湿地,湿地系统包括生态滞留塘、一级表面流湿地、垂直潜流湿地,二级表面流湿地四部分,总占地面积*㎡,处理能力2.*m3/d,实际净化能力1.*m3/d,接纳水体为丹河水和河西生活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接纳水质为Ⅴ类,净化处理后水质为Ⅳ类。现总投资3938.*元,其中环保投资3938.*元,在原有湿地基础上进行改造,增加湿地处理能力及净化能力,有效纳水能力提升至*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生态滞留塘前端沉淀池进行改造,改造后面积为9982㎡;将原生态滞留塘后部及原一级表面流湿地进行改造,改造后面积约为*㎡;在保留原潜流湿地基础上,将原二级表面流湿地前端区域改造为面积为*㎡的潜流湿地;将原二级表面流人工湿地后端进行拓宽改造,改造后面积约3106㎡;新建2座水质在线监测房。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占地范围和施工范围,禁止超占、超挖破坏周边植被;强化施工管理,加强人员生态保护意识,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及时清运弃土,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加强绿化养护。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规定,重度污染或者大风天气停止各类作业,同时加强施 (略) 移动机械的管控措施。运营期按照清淤周期及时清理沉淀池池底淤泥,作业同时喷洒除臭剂,并及时清理枯死水生植物,防止植物腐败臭气影响周围空气环境。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工程车辆经冲洗后方可驶出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依托下庄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排入河西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期做好人工湿地底部及侧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湿地尾水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加强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及时收割湿地植物,及时清理沉淀池污泥,确保湿地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湿地植物收割物、绿植修剪废弃物及清除的杂草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场地布局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讯期水量调度工作,出现大量来水时关闭进出水闸门,防治湿地河水溢流,汛期后进行强化保洁,及时清理重点段垃圾和淤泥,及时补种植物,确保湿地水质达标排放。
(七)其他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实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丹河下庄段水质净化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受理48号窗口) 邮编:*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丹河下庄段水质净化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略) 河西镇下庄村丹河与许河交汇处 (略)
水务局
(略)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河西镇下庄村丹河与许河交汇处,改扩建工程在现有湿地内进行,不涉及新增用地。 (略) 南部两河湿地工程为复合型人工湿地,湿地系统包括生态滞留塘、一级表面流湿地、垂直潜流湿地,二级表面流湿地四部分,总占地面积*㎡,处理能力2.*m3/d,实际净化能力1.*m3/d,接纳水体为丹河水和河西生活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接纳水质为Ⅴ类,净化处理后水质为Ⅳ类。现总投资3938.*元,其中环保投资3938.*元,在原有湿地基础上进行改造,增加湿地处理能力及净化能力,有效纳水能力提升至*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生态滞留塘前端沉淀池进行改造,改造后面积为9982㎡;将原生态滞留塘后部及原一级表面流湿地进行改造,改造后面积约为*㎡;在保留原潜流湿地基础上,将原二级表面流湿地前端区域改造为面积为*㎡的潜流湿地;将原二级表面流人工湿地后端进行拓宽改造,改造后面积约3106㎡;新建2座水质在线监测房。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占地范围和施工范围,禁止超占、超挖破坏周边植被;强化施工管理,加强人员生态保护意识,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及时清运弃土,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加强绿化养护。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规定,重度污染或者大风天气停止各类作业,同时加强施 (略) 移动机械的管控措施。运营期按照清淤周期及时清理沉淀池池底淤泥,作业同时喷洒除臭剂,并及时清理枯死水生植物,防止植物腐败臭气影响周围空气环境。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工程车辆经冲洗后方可驶出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依托下庄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排入河西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期做好人工湿地底部及侧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湿地尾水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加强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及时收割湿地植物,及时清理沉淀池污泥,确保湿地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湿地植物收割物、绿植修剪废弃物及清除的杂草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场地布局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讯期水量调度工作,出现大量来水时关闭进出水闸门,防治湿地河水溢流,汛期后进行强化保洁,及时清理重点段垃圾和淤泥,及时补种植物,确保湿地水质达标排放。
(七)其他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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