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补充推荐名单的公示
关于黄山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补充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规定,黄山区人民政府开展了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并按照程序要求组织了项目评审和公示。
公示期间,“徽州根艺”项目原申报单位提出异议,后经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场走访、调查,并再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就汤口镇文化站重新申报的“徽州根艺”项目已评审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1日结束。
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黄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11日
联系单位:黄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559-*
邮编:*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补充推荐项目名单.doc
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23日
(撰稿人:穆蓉琪??审核人:宋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规定,黄山区人民政府开展了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并按照程序要求组织了项目评审和公示。
公示期间,“徽州根艺”项目原申报单位提出异议,后经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场走访、调查,并再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就汤口镇文化站重新申报的“徽州根艺”项目已评审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1日结束。
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黄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11日
联系单位:黄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559-*
邮编:*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补充推荐项目名单.doc
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23日
(撰稿人:穆蓉琪??审核人:宋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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