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藤桥镇轻工园区戍浦江流域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黄岙桥便桥工程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鹿城区藤桥镇轻工园区戍浦江流域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黄岙桥便桥工程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藤桥镇(轻工园区)戍浦江流域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黄岙桥便桥工程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项目位置:戍浦江
3、建设内容:为便于黄岙桥的施工并兼顾社会车辆通行功能,设置黄岙便桥,全长为109.728m,跨径组合为9×12.192m,采用ZB200型高剪力贝雷片结构,桥梁宽度6.3米。
4、占用水域面积:132.16㎡。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
(1)桥梁建设冲刷、壅水偏高的功能补救措施。通过河道开挖拓宽,增加过流面积大大增加。开挖拓宽后,阻水比降由7.93%降至7.72%,最大局部冲刷深度0.401m,壅高值为4.12cm;
(2)桥梁建设占用水域面积的功能补救措施。便桥下游10m以上至戍浦江河道整治工程4标段范围按照规划河宽进行开挖,便桥下游10m以下与现状河道平顺衔接。开挖岸线长度为90.71m,新增水域面积9913.72㎡,新增水域容积约*.54m3。
6、占用水域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9年8月21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 (略) 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
我局已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藤桥镇(轻工园区)戍浦江流域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黄岙桥便桥工程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项目位置:戍浦江
3、建设内容:为便于黄岙桥的施工并兼顾社会车辆通行功能,设置黄岙便桥,全长为109.728m,跨径组合为9×12.192m,采用ZB200型高剪力贝雷片结构,桥梁宽度6.3米。
4、占用水域面积:132.16㎡。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
(1)桥梁建设冲刷、壅水偏高的功能补救措施。通过河道开挖拓宽,增加过流面积大大增加。开挖拓宽后,阻水比降由7.93%降至7.72%,最大局部冲刷深度0.401m,壅高值为4.12cm;
(2)桥梁建设占用水域面积的功能补救措施。便桥下游10m以上至戍浦江河道整治工程4标段范围按照规划河宽进行开挖,便桥下游10m以下与现状河道平顺衔接。开挖岸线长度为90.71m,新增水域面积9913.72㎡,新增水域容积约*.54m3。
6、占用水域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9年8月21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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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鹿 (略) 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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