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提水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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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提水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提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草堂府函〔2024〕49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提水工程(2406-*-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建泵站2座、高位水池2口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修建泵站2座,其中一级泵站配套DN184潜水泵2套(流量5m3/h、电机功率13kw、扬程450m),二级泵站配套DN184潜水泵2套(流量5m3/h、电机功率11kw、扬程400m),30m3高位水池2口,铺设管道*m(其中:60×4mm无缝钢管长3150m,DN50×3.5mm镀锌钢管长3050m、DN32×3.25mm镀锌钢管长2170m、DN25×3.25mm镀锌钢管长7600m)。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0.*元,资金来源为 (略) 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提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草堂府函〔2024〕49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提水工程(2406-*-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建泵站2座、高位水池2口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修建泵站2座,其中一级泵站配套DN184潜水泵2套(流量5m3/h、电机功率13kw、扬程450m),二级泵站配套DN184潜水泵2套(流量5m3/h、电机功率11kw、扬程400m),30m3高位水池2口,铺设管道*m(其中:60×4mm无缝钢管长3150m,DN50×3.5mm镀锌钢管长3050m、DN32×3.25mm镀锌钢管长2170m、DN25×3.25mm镀锌钢管长7600m)。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0.*元,资金来源为 (略) 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提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草堂府函〔2024〕49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提水工程(2406-*-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建泵站2座、高位水池2口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修建泵站2座,其中一级泵站配套DN184潜水泵2套(流量5m3/h、电机功率13kw、扬程450m),二级泵站配套DN184潜水泵2套(流量5m3/h、电机功率11kw、扬程400m),30m3高位水池2口,铺设管道*m(其中:60×4mm无缝钢管长3150m,DN50×3.5mm镀锌钢管长3050m、DN32×3.25mm镀锌钢管长2170m、DN25×3.25mm镀锌钢管长7600m)。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0.*元,资金来源为 (略) 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提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草堂府函〔2024〕49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提水工程(2406-*-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建泵站2座、高位水池2口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修建泵站2座,其中一级泵站配套DN184潜水泵2套(流量5m3/h、电机功率13kw、扬程450m),二级泵站配套DN184潜水泵2套(流量5m3/h、电机功率11kw、扬程400m),30m3高位水池2口,铺设管道*m(其中:60×4mm无缝钢管长3150m,DN50×3.5mm镀锌钢管长3050m、DN32×3.25mm镀锌钢管长2170m、DN25×3.25mm镀锌钢管长7600m)。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0.*元,资金来源为 (略) 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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