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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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拟变更为宗地的用途为居住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潍坊 (略) 委托山东 (略) 对奎文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本次调查对象为奎文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总面积4958m2。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4个土壤监测点位,在地块外西南侧布设1个参照点位,共采集了11个土壤样品及2个现场平行样品。

通过土壤检测数据分析,得知地块内土壤pH值为7.9~8.71,为无酸化或碱化土壤。本次调查土壤中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全部有检出,与参照点数据相比无明显升高,土壤无污染迹象。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的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检出数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氟化物的检出数值满足《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第一层次风险评估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速检测、采样分析等途径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且资料相互认证,结果统一,判断依据充分;基于现有资料和现场踏勘,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途要求,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潍坊 (略)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单位:山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寒亭区寒亭 (略) 2号1号楼3楼

,山东, (略) ,寒亭区,奎文区,潍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拟变更为宗地的用途为居住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潍坊 (略) 委托山东 (略) 对奎文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本次调查对象为奎文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总面积4958m2。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4个土壤监测点位,在地块外西南侧布设1个参照点位,共采集了11个土壤样品及2个现场平行样品。

通过土壤检测数据分析,得知地块内土壤pH值为7.9~8.71,为无酸化或碱化土壤。本次调查土壤中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全部有检出,与参照点数据相比无明显升高,土壤无污染迹象。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的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检出数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氟化物的检出数值满足《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第一层次风险评估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速检测、采样分析等途径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且资料相互认证,结果统一,判断依据充分;基于现有资料和现场踏勘,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途要求,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潍坊 (略)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单位:山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寒亭区寒亭 (略) 2号1号楼3楼

,山东, (略) ,寒亭区,奎文区,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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