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B3地块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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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B3地块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7月23日-2024年0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B3地块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MM-13-01地块

建设单位

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 (略)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为:D3机房楼、D4机房楼、 (略) 、 (略) 。根据《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B3地块项目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柴油储存区设置油罐,Y3、 (略) 室外各设3套地埋式油罐(每套2台,共12台),油罐全部采用*类液体地埋油罐,单台容积50m3,总容量为600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和车辆产生的尾气、室内装修废气。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区应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施工车辆离开场区时,应进行必要的清洗作业,减少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间歇性排放,依靠自然通风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建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项目内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在场区主要出入口设置临时沉淀池,相关施工废水经收集采用隔油池或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当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开挖量为7.*m3,回填量116.*m3,外借土石方108.*m3,项目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施工期场地开挖方集中暂存于项目征地范围内,做好防雨防尘措施,及时回填。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送至城建部门指定渣场堆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加盖垃圾桶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机械设备在施工区临时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装修过程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包装材料,以及隔油池收集的浮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施工区设置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相关危险废物经收集分区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储油罐内的柴油在储存和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损耗油气,包括装卸操作过程损耗(大呼吸)和静止贮存损耗(小呼吸),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因柴油挥发性低,储存和装载过程中挥发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可通过采取顶部浸没式加注方式进一步减小油气排放。项目区域车辆行驶或怠速过程产生汽车尾气属于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 (略) (略) ,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空调系统定期排水和软水制备设施反冲洗废水等污染物浓度较低的 (略) (略) 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冷热泵、冷却塔、冷却水泵等机泵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应急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且河新寨零星居民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及废包装材料。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一期建设的垃圾回收点(占地面积为72m2)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集中收集至一期建设的F1废品库(1层,占地面积为159.25m2),及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容器,电子设备维护产 (略) 板,柴油储罐清洗产生的废油泥,不间断电源系统定期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各类废物的理化性质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于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及时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7月23日-2024年0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B3地块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MM-13-01地块

建设单位

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 (略)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为:D3机房楼、D4机房楼、 (略) 、 (略) 。根据《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B3地块项目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柴油储存区设置油罐,Y3、 (略) 室外各设3套地埋式油罐(每套2台,共12台),油罐全部采用*类液体地埋油罐,单台容积50m3,总容量为600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和车辆产生的尾气、室内装修废气。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区应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施工车辆离开场区时,应进行必要的清洗作业,减少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间歇性排放,依靠自然通风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建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项目内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在场区主要出入口设置临时沉淀池,相关施工废水经收集采用隔油池或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当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开挖量为7.*m3,回填量116.*m3,外借土石方108.*m3,项目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施工期场地开挖方集中暂存于项目征地范围内,做好防雨防尘措施,及时回填。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送至城建部门指定渣场堆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加盖垃圾桶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机械设备在施工区临时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装修过程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包装材料,以及隔油池收集的浮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施工区设置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相关危险废物经收集分区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储油罐内的柴油在储存和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损耗油气,包括装卸操作过程损耗(大呼吸)和静止贮存损耗(小呼吸),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因柴油挥发性低,储存和装载过程中挥发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可通过采取顶部浸没式加注方式进一步减小油气排放。项目区域车辆行驶或怠速过程产生汽车尾气属于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 (略) (略) ,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空调系统定期排水和软水制备设施反冲洗废水等污染物浓度较低的 (略) (略) 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冷热泵、冷却塔、冷却水泵等机泵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应急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且河新寨零星居民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及废包装材料。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一期建设的垃圾回收点(占地面积为72m2)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集中收集至一期建设的F1废品库(1层,占地面积为159.25m2),及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容器,电子设备维护产 (略) 板,柴油储罐清洗产生的废油泥,不间断电源系统定期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各类废物的理化性质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于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及时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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