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九峰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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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九峰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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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天台县 (略) 年产7500吨橡胶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4〕82号

2024.7.23

天行审[2024]82号(九峰).pdf

公告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1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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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天台县 (略) 年产7500吨橡胶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4〕82号

2024.7.23

天行审[2024]82号(九峰).pdf

公告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1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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