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第二批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第二批
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陕字﹝2022﹞113号)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整改的思想认识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整改的太白县鳌山滑雪场续建项目论证把关不严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整改的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同意后,整改实施主体应当通过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对外公示”的规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上述3个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外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6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 邮箱:*@*63.com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反馈问题: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文明思想学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把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各级党校( (略) )主体班次学。 (略) 于2022年底前完成周至县黑河沿岸、鄠邑区涝峪河沿岸和沣西新城弃土堆场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点位整改, (略) 级自主验收。2022年12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对整改点位进行现场核查,专家组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整改情况符合要求,并提出统筹河道监管、加强水质监测、完善整改资料等工作建议,并督促对违法问题进行依法查处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陕字﹝2022﹞113号)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整改的思想认识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整改的太白县鳌山滑雪场续建项目论证把关不严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整改的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同意后,整改实施主体应当通过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对外公示”的规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上述3个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外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6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 邮箱:*@*63.com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反馈问题: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文明思想学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把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各级党校( (略) )主体班次学。 (略) 于2022年底前完成周至县黑河沿岸、鄠邑区涝峪河沿岸和沣西新城弃土堆场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点位整改, (略) 级自主验收。2022年12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对整改点位进行现场核查,专家组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整改情况符合要求,并提出统筹河道监管、加强水质监测、完善整改资料等工作建议,并督促对违法问题进行依法查处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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