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和记海棉制品有限公司海绵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普宁市和记海棉制品有限公司海绵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 (略) (略) 海绵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流沙大道西622号 (略) 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6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海绵加工建设项目 | (略) (略) | (略) 军埠镇陇头浮洋工业区 | 广东 (略) | 项 (略) 军埠镇陇头浮洋工业区,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租用现有厂房从事聚氨酯海绵加工,年产海绵1000吨。设置连续自动发泡生产线1条及相关配套设备(生产设备清单详见报告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水:项目不允许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 (略) 占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 2、废气:发泡、清洁、投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TDI、MDI)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失效的活性炭应定期更换。 3、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周边环境影响最小化。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4年7月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 (略) (略) 海绵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流沙大道西622号 (略) 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6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海绵加工建设项目 | (略) (略) | (略) 军埠镇陇头浮洋工业区 | 广东 (略) | 项 (略) 军埠镇陇头浮洋工业区,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租用现有厂房从事聚氨酯海绵加工,年产海绵1000吨。设置连续自动发泡生产线1条及相关配套设备(生产设备清单详见报告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水:项目不允许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 (略) 占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 2、废气:发泡、清洁、投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TDI、MDI)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失效的活性炭应定期更换。 3、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周边环境影响最小化。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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