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宁紫金黄金冶炼有限公司金精矿冶炼厂提升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宁紫金黄金冶炼有限公司金精矿冶炼厂提升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宁 (略) 金精矿冶炼厂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洛宁 (略) 金精矿冶炼厂提升改造项目 | (略) 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景阳镇片区阳峪 (略) (略) 交叉口北 | 洛宁 (略) | 项目性质属扩建,依托厂区现有金精矿冶炼生产线进行扩建,扩建工程采用金精矿直接酸浸氰化工艺,新增190t/d金精矿处理能力,扩建完成后全厂金精矿处理能力可达390t/d。本次扩建工程仅对现有工程浆化系统、酸浸氰化系统、电铜系统以及环保工程(酸浸槽废气治理措施、氰化槽废气治理措施、精冶车间废气治理措施)等进行改造,对现有工程其他工程内容不做改动。本次扩建工程新建原料筛上物及精冶炉渣碾磨、重选工段以及原料包装袋清洗工段、干粉电石渣筒仓上料废气等。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酸浸槽槽体上设机械抽风口,收集的废气(硫酸雾)送至1套碱液吸收塔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略) 下部的罐体进行密封,收集的废气(氰化氢)送至1套碱液吸收塔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精冶酸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氯气)经各自反应釜排气口收集后经碱液吸收塔处理;铸锭过程位于精冶车间的二次封闭隔间内,铸锭废气(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后送入经布袋除尘器+动力波湿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酸性废气和铸锭废气集中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电铜系统电解槽各活动密封盖出口的硫酸雾气体经集气罩集中汇集后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硫酸雾)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无害化处置系统各反应槽产生的废气通过负压管道被送入碱液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的尾气(SO2、NOx、NH3)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干粉电石渣筒仓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各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氯气、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8-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NH3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 ②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氰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8-2021)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镉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酸性废水依托现有酸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含氰废水依托现有含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酸性废水处理站出口、含氰废水处理站出口废水水质执行《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8-2021)表1厂内综合利用废水的污染物管控限值要求。 化验及精冶废水依托改造后的现有化验及精冶废水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蒸发冷凝水作为制酸尾气吸收塔补充水回用,蒸发后浓浆回用于浆化调浆,不外排;原料袋清洗及重选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 厂区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卫生间冲洗、车辆冲洗,不外排。 初期雨水利用现有雨水收集系统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高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危废:氰化渣(红渣)和含氰污泥(含氰渣)经现有无害化系统处理后,在红渣库内暂存,送水泥厂等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外委综合利用不畅时,在现有阳峪尾矿库内填埋。废压滤布在厂内2#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酸性废水处理站污泥(石膏渣)在黄泥库内暂存后,全部送往尾矿库填埋。废原料袋经破碎、清洗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软水制备系统更换下来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厂家回收。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分区防控,进行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酸性废水处理站500m3事故池,含氰废水处理站400m3事故池,无害化处理设施处144m3事故池,厂区外1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罐区、槽体等周边设置导流槽、围堰等;设有消火栓、灭火器等以及防毒面具、胶靴、胶手套和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并制定应急预案。 | |
环评机构:洛阳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宁 (略) 金精矿冶炼厂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洛宁 (略) 金精矿冶炼厂提升改造项目 | (略) 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景阳镇片区阳峪 (略) (略) 交叉口北 | 洛宁 (略) | 项目性质属扩建,依托厂区现有金精矿冶炼生产线进行扩建,扩建工程采用金精矿直接酸浸氰化工艺,新增190t/d金精矿处理能力,扩建完成后全厂金精矿处理能力可达390t/d。本次扩建工程仅对现有工程浆化系统、酸浸氰化系统、电铜系统以及环保工程(酸浸槽废气治理措施、氰化槽废气治理措施、精冶车间废气治理措施)等进行改造,对现有工程其他工程内容不做改动。本次扩建工程新建原料筛上物及精冶炉渣碾磨、重选工段以及原料包装袋清洗工段、干粉电石渣筒仓上料废气等。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酸浸槽槽体上设机械抽风口,收集的废气(硫酸雾)送至1套碱液吸收塔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略) 下部的罐体进行密封,收集的废气(氰化氢)送至1套碱液吸收塔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精冶酸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氯气)经各自反应釜排气口收集后经碱液吸收塔处理;铸锭过程位于精冶车间的二次封闭隔间内,铸锭废气(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后送入经布袋除尘器+动力波湿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酸性废气和铸锭废气集中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电铜系统电解槽各活动密封盖出口的硫酸雾气体经集气罩集中汇集后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硫酸雾)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无害化处置系统各反应槽产生的废气通过负压管道被送入碱液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的尾气(SO2、NOx、NH3)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干粉电石渣筒仓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各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氯气、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8-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NH3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 ②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氰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8-2021)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镉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酸性废水依托现有酸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含氰废水依托现有含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酸性废水处理站出口、含氰废水处理站出口废水水质执行《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8-2021)表1厂内综合利用废水的污染物管控限值要求。 化验及精冶废水依托改造后的现有化验及精冶废水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蒸发冷凝水作为制酸尾气吸收塔补充水回用,蒸发后浓浆回用于浆化调浆,不外排;原料袋清洗及重选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 厂区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卫生间冲洗、车辆冲洗,不外排。 初期雨水利用现有雨水收集系统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高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危废:氰化渣(红渣)和含氰污泥(含氰渣)经现有无害化系统处理后,在红渣库内暂存,送水泥厂等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外委综合利用不畅时,在现有阳峪尾矿库内填埋。废压滤布在厂内2#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酸性废水处理站污泥(石膏渣)在黄泥库内暂存后,全部送往尾矿库填埋。废原料袋经破碎、清洗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软水制备系统更换下来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厂家回收。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分区防控,进行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酸性废水处理站500m3事故池,含氰废水处理站400m3事故池,无害化处理设施处144m3事故池,厂区外1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罐区、槽体等周边设置导流槽、围堰等;设有消火栓、灭火器等以及防毒面具、胶靴、胶手套和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并制定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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