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商丘市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 (略) 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 (略) 睢阳区郭村镇静脉产业园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拟建设1座飞灰处置厂,固化飞灰填埋规模为84吨/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河南 (略)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商丘 (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370-*
通信地址: (略) 睢阳区郭村镇静脉产业园内袁店村南500米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 (略)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370-*
通信地址: (略) 示范区睢阳大 (略) 交叉口东南角建泰大厦17层1723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总则
(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厂址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建设运营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建议;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 (略) 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商丘 (略)
2024年7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 (略) 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 (略) 睢阳区郭村镇静脉产业园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拟建设1座飞灰处置厂,固化飞灰填埋规模为84吨/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河南 (略)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商丘 (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370-*
通信地址: (略) 睢阳区郭村镇静脉产业园内袁店村南500米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 (略)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370-*
通信地址: (略) 示范区睢阳大 (略) 交叉口东南角建泰大厦17层1723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总则
(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厂址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建设运营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建议;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 (略) 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商丘 (略)
2024年7月22日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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