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滨海铝业有限公司年产6700吨铝合金型材及门窗生产设备技改项目
南通市滨海铝业有限公司年产6700吨铝合金型材及门窗生产设备技改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6700吨铝合金型材及门窗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近海镇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6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赵洁丽(**)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高 (略) 6号,现有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编号:*65H001V)及部分竣工环保验收。本次技改拟拆除淘汰喷涂车间一、喷涂车间三的全部喷涂(喷粉喷漆)生产线、喷涂车间二喷漆生产线及氧化车间1台抛丸机设备,新增门窗加工生产线1条(现有喷涂车间一内)及喷涂车间二喷枪设备,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局部改建或新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铝合金型材*吨、铝合金门窗*m2的生产能力,近海镇政府已对本项目登记备案(代码:2405-*-89-02-*)。
二、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须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以新带老”,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生产工艺、装备、能源消耗等指标须符合《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等产业政策相关要求,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2.严格按照高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完善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确保现有设施处理能力满足新增废水源强的前提下,新增废水污染源强可依托现有废水预处理设施系统,否则须改建或扩建废水处理设施。
3.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收集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收集与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加强事故性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治理设施关键设备应“一用一备”,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设施及应急材料。
五、 (略) 启东生态环境局已预审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
六、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 (略) 站公开相关信息,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6700吨铝合金型材及门窗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近海镇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6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赵洁丽(**)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高 (略) 6号,现有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编号:*65H001V)及部分竣工环保验收。本次技改拟拆除淘汰喷涂车间一、喷涂车间三的全部喷涂(喷粉喷漆)生产线、喷涂车间二喷漆生产线及氧化车间1台抛丸机设备,新增门窗加工生产线1条(现有喷涂车间一内)及喷涂车间二喷枪设备,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局部改建或新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铝合金型材*吨、铝合金门窗*m2的生产能力,近海镇政府已对本项目登记备案(代码:2405-*-89-02-*)。
二、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须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以新带老”,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生产工艺、装备、能源消耗等指标须符合《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等产业政策相关要求,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2.严格按照高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完善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确保现有设施处理能力满足新增废水源强的前提下,新增废水污染源强可依托现有废水预处理设施系统,否则须改建或扩建废水处理设施。
3.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收集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收集与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加强事故性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治理设施关键设备应“一用一备”,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设施及应急材料。
五、 (略) 启东生态环境局已预审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
六、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 (略) 站公开相关信息,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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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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