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发证公告
临潼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发证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略) 令188号)的规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我局已完成2024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共573人,现将认定结果和发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
临潼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 (略) 报、体检、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证书编号工作,我局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确认通过573人(认定结果见附件1),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可登录中国 (略) 或在附件中查询个人基本信息,查看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二、教师资格证书发证安排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和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已经申请邮寄的申请人,现场不予发放。
(一)邮寄送达有关事项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 (略) 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我局将在现场发放之前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进行邮寄。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可与中国邮政部门联系,查看证书邮寄进度。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教师资格证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 (略) 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发放有关事项说明
1.集中发放时间
2024年7月29和7月30期两天。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集中发放地点
(略) 临潼区教师进修学校北二楼教师资格办公室(临潼 (略) 51号)
3.集中发放有关要求
(1)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①委托书原件;
②委托人、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留存)。
三、其他事项
1.为提高发放效率,减少等待时间,请详细查看领取地点、领取时间,按时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记载有误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区教师资格办。
联系电话:*
2.委托书.docx
(略) 临潼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略) 令188号)的规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我局已完成2024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共573人,现将认定结果和发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
临潼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 (略) 报、体检、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证书编号工作,我局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确认通过573人(认定结果见附件1),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可登录中国 (略) 或在附件中查询个人基本信息,查看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二、教师资格证书发证安排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和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已经申请邮寄的申请人,现场不予发放。
(一)邮寄送达有关事项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 (略) 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我局将在现场发放之前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进行邮寄。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可与中国邮政部门联系,查看证书邮寄进度。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教师资格证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 (略) 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发放有关事项说明
1.集中发放时间
2024年7月29和7月30期两天。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集中发放地点
(略) 临潼区教师进修学校北二楼教师资格办公室(临潼 (略) 51号)
3.集中发放有关要求
(1)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①委托书原件;
②委托人、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留存)。
三、其他事项
1.为提高发放效率,减少等待时间,请详细查看领取地点、领取时间,按时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记载有误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区教师资格办。
联系电话:*
2.委托书.docx
(略) 临潼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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