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饮料包装生产基地车间五、车间六
食品饮料包装生产基地车间五、车间六
收件编号: | 三水*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名称: | 食品饮料包装生产基地车间五、车间六 |
项目地点: | 中心科技工业区迳口园A区10-1号 |
单体名称: | 车间五、车间六 |
建筑面积: | *.30(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本次报审 (略) (略) 总平面图、车间五和车间六单体变更方案报审,经审核,情况如下: 一、资料方面:提交了不动产权证、施工图、立项批文、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报批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总平指标方案 变更前: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2平方米、建筑密度59.83%、容积率1.10、绿地率12.6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0%; 变更后: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2平方米、建筑密度59.83%、容积率1.10、绿地率11.2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0%; 三、单体方案 变更前: 1、车间五: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2、车间六: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49.51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1、车间五: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2、车间六: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以上数据符合本次同步审批并通过的总平面图要求。 四、变更内容 1、车间六取消地下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首层取消楼梯间及风井,取消吊车牛腿及吊车梁,建筑面积由6349.5平方米修改为5800平方米,立面门口窗洞口等相应删除调整,屋面增加光伏发电,屋面采光带调整。计容面积、基底面积、建筑高度等不变。 2、车间五首层新增成品一体化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新增门口,取消吊车牛腿及吊车梁,原卷闸门位置调整,立面依据平面相应调整门口雨蓬位置,屋面增加光伏发电,屋面采光带调整。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基底面积、建筑高度等不变。 3、绿化面积调整,绿化率由12.63%修改为11.21%。 4、场地标高调整,车间四、五、六的±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由8.35米调整为8.45米。 5、场地出入口增加汽车减速带。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2024年08月01日 |
本 (略) (略) 提出 中心科技工业区迳口园A区10-1号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7月23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8月01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食品饮料包装生产基地车间五、车间六
项目地点:中心科技工业区迳口园A区10-1号
单体名称:车间五、车间六
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变更内容:本次报审 (略) (略) 总平面图、车间五和车间六单体变更方案报审,经审核,情况如下: 一、资料方面:提交了不动产权证、施工图、立项批文、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报批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总平指标方案 变更前: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2平方米、建筑密度59.83%、容积率1.10、绿地率12.6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0%; 变更后: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2平方米、建筑密度59.83%、容积率1.10、绿地率11.2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0%; 三、单体方案 变更前: 1、车间五: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2、车间六: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49.51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1、车间五: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2、车间六: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以上数据符合本次同步审批并通过的总平面图要求。 四、变更内容 1、车间六取消地下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首层取消楼梯间及风井,取消吊车牛腿及吊车梁,建筑面积由6349.5平方米修改为5800平方米,立面门口窗洞口等相应删除调整,屋面增加光伏发电,屋面采光带调整。计容面积、基底面积、建筑高度等不变。 2、车间五首层新增成品一体化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新增门口,取消吊车牛腿及吊车梁,原卷闸门位置调整,立面依据平面相应调整门口雨蓬位置,屋面增加光伏发电,屋面采光带调整。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基底面积、建筑高度等不变。 3、绿化面积调整,绿化率由12.63%修改为11.21%。 4、场地标高调整,车间四、五、六的±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由8.35米调整为8.45米。 5、场地出入口增加汽车减速带。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 (略) 址:http://**
制作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收件编号: | 三水*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名称: | 食品饮料包装生产基地车间五、车间六 |
项目地点: | 中心科技工业区迳口园A区10-1号 |
单体名称: | 车间五、车间六 |
建筑面积: | *.30(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本次报审 (略) (略) 总平面图、车间五和车间六单体变更方案报审,经审核,情况如下: 一、资料方面:提交了不动产权证、施工图、立项批文、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报批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总平指标方案 变更前: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2平方米、建筑密度59.83%、容积率1.10、绿地率12.6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0%; 变更后: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2平方米、建筑密度59.83%、容积率1.10、绿地率11.2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0%; 三、单体方案 变更前: 1、车间五: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2、车间六: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49.51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1、车间五: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2、车间六: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以上数据符合本次同步审批并通过的总平面图要求。 四、变更内容 1、车间六取消地下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首层取消楼梯间及风井,取消吊车牛腿及吊车梁,建筑面积由6349.5平方米修改为5800平方米,立面门口窗洞口等相应删除调整,屋面增加光伏发电,屋面采光带调整。计容面积、基底面积、建筑高度等不变。 2、车间五首层新增成品一体化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新增门口,取消吊车牛腿及吊车梁,原卷闸门位置调整,立面依据平面相应调整门口雨蓬位置,屋面增加光伏发电,屋面采光带调整。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基底面积、建筑高度等不变。 3、绿化面积调整,绿化率由12.63%修改为11.21%。 4、场地标高调整,车间四、五、六的±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由8.35米调整为8.45米。 5、场地出入口增加汽车减速带。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2024年08月01日 |
本 (略) (略) 提出 中心科技工业区迳口园A区10-1号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7月23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8月01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食品饮料包装生产基地车间五、车间六
项目地点:中心科技工业区迳口园A区10-1号
单体名称:车间五、车间六
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变更内容:本次报审 (略) (略) 总平面图、车间五和车间六单体变更方案报审,经审核,情况如下: 一、资料方面:提交了不动产权证、施工图、立项批文、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报批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总平指标方案 变更前: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2平方米、建筑密度59.83%、容积率1.10、绿地率12.6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0%; 变更后: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2平方米、建筑密度59.83%、容积率1.10、绿地率11.2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0%; 三、单体方案 变更前: 1、车间五: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2、车间六: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49.51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1、车间五: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 2、车间六:性质为工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05米,基底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计容面积*平方米; 以上数据符合本次同步审批并通过的总平面图要求。 四、变更内容 1、车间六取消地下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首层取消楼梯间及风井,取消吊车牛腿及吊车梁,建筑面积由6349.5平方米修改为5800平方米,立面门口窗洞口等相应删除调整,屋面增加光伏发电,屋面采光带调整。计容面积、基底面积、建筑高度等不变。 2、车间五首层新增成品一体化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新增门口,取消吊车牛腿及吊车梁,原卷闸门位置调整,立面依据平面相应调整门口雨蓬位置,屋面增加光伏发电,屋面采光带调整。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基底面积、建筑高度等不变。 3、绿化面积调整,绿化率由12.63%修改为11.21%。 4、场地标高调整,车间四、五、六的±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由8.35米调整为8.45米。 5、场地出入口增加汽车减速带。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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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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