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园以东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幸福家园以东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幸福家园以东住宅地 (略) 垦 (略) 以北、民丰大道以西、 (略) 以南、幸福家园以东,该地块分为两个小地块,面积分别为*.7平方米、*.6平方米,地块面积总计为*.3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E118.*,N37.*。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李国民和垦 (略) ,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本地块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和第二类用地中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本次按照第一类用地从严进行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本次采集的地块内16个点位柱状样和1个点位底泥,土壤样品中pH值处于9.13~9.30之间,对照点pH值为8.59,调查地块内的pH值与对照点相差较小;铜、砷、铅、镍、汞、镉、石油烃(C10-C40)检出率100%,与对照点各项数值相差较小,并且检出各项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土壤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多氯联苯地块内未检出,对照点同样未检出。
本次调查共1个点位地表水,共采集4个地表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1个全程序空白和1个运输空白),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氯化物、硫酸盐、锰超标,其他因子检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限值。其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超标原因为坑塘存在时期较久,为死水长期不流动,日积月累造成以上指标超标。氯化物、硫酸盐、锰超标原因为地下水盐度偏高,地块内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补给;地块区域土壤盐碱度较高,地块内得坑塘积水不流动,日常的蒸发造成地下水及土壤盐渍化较重。
本次调查共采集5个点位地下水(包括1个对照点),共采集9个地下水检测样品(包括2个平行样、1个全程序空白和1个运输空白),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4个点位地下水的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的地下水的检测数据差异较小。地块内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钠等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Ⅲ类限值要求,地下水井中除MW1经外锰均超标,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图集(山东省)》中显示,东营地区地下水中锰指标浓度较高。其中东营区锰浓度为532.6~751.5μg/L ,监测井中锰数据与背景值相差较小。因此,锰超标属于地质条件因素。
调查地块检测结果的超标项均不属于本地块及周边特征污染物,主要与东营原生水文地质条件有关,东营区域浅层地下水卤水性质造成该区域土壤盐渍化现象严重、地下水矿化度较高,矿化度3~50g/L,地下水化学类型一般为氯化物型水。其他检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Ⅲ类限值要求。
综合以上总结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幸福家园以东住宅地块土壤质量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地表水人畜不饮用,无暴露风险,对人体不会产生影响,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能够满足规划要求。
幸福家园以东住宅地 (略) 垦 (略) 以北、民丰大道以西、 (略) 以南、幸福家园以东,该地块分为两个小地块,面积分别为*.7平方米、*.6平方米,地块面积总计为*.3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E118.*,N37.*。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李国民和垦 (略) ,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本地块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和第二类用地中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本次按照第一类用地从严进行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本次采集的地块内16个点位柱状样和1个点位底泥,土壤样品中pH值处于9.13~9.30之间,对照点pH值为8.59,调查地块内的pH值与对照点相差较小;铜、砷、铅、镍、汞、镉、石油烃(C10-C40)检出率100%,与对照点各项数值相差较小,并且检出各项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土壤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多氯联苯地块内未检出,对照点同样未检出。
本次调查共1个点位地表水,共采集4个地表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1个全程序空白和1个运输空白),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氯化物、硫酸盐、锰超标,其他因子检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限值。其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超标原因为坑塘存在时期较久,为死水长期不流动,日积月累造成以上指标超标。氯化物、硫酸盐、锰超标原因为地下水盐度偏高,地块内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补给;地块区域土壤盐碱度较高,地块内得坑塘积水不流动,日常的蒸发造成地下水及土壤盐渍化较重。
本次调查共采集5个点位地下水(包括1个对照点),共采集9个地下水检测样品(包括2个平行样、1个全程序空白和1个运输空白),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4个点位地下水的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的地下水的检测数据差异较小。地块内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钠等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Ⅲ类限值要求,地下水井中除MW1经外锰均超标,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图集(山东省)》中显示,东营地区地下水中锰指标浓度较高。其中东营区锰浓度为532.6~751.5μg/L ,监测井中锰数据与背景值相差较小。因此,锰超标属于地质条件因素。
调查地块检测结果的超标项均不属于本地块及周边特征污染物,主要与东营原生水文地质条件有关,东营区域浅层地下水卤水性质造成该区域土壤盐渍化现象严重、地下水矿化度较高,矿化度3~50g/L,地下水化学类型一般为氯化物型水。其他检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Ⅲ类限值要求。
综合以上总结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幸福家园以东住宅地块土壤质量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地表水人畜不饮用,无暴露风险,对人体不会产生影响,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能够满足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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