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园区配套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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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园区配套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园区配套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东川园区配套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川园区配套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东川区碧谷街道办事处大龙潭(位于东川产业园区碧谷片区)

建设单位:东川福通耐磨材料加工厂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30kg及50kg规格各*t。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m2;主要建设1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主体工程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堆放区等公辅工程以及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固废收集暂存设施等环保工程。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建设、运输等活动产生的粉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垃圾在运输出场时采用封闭运输方式,在项目范围内运输的车辆进行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 (略) 。

②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来减少粉尘的扩散。

③在施工场地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 (略) 洒水以减少粉尘量,非雨天每日洒水2次。

④粉状物料进行了遮盖,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撒。

⑤室外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⑥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避开在居民区的上风向,大风天气时加盖有蓬布或洒水。

⑦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⑧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未超载超速。

项目施工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二级标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包括粗碎、细碎及制粒粉尘和食堂油烟;无组织粉尘有原料卸料废气、半成品(细碎物料)堆放粉尘、粗碎、细碎、制粒无组织粉尘、传送带输送粉尘和汽车尾气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粗碎、细碎及制粒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②生产车间全密闭(仅留车辆进出口),传送带全密闭等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物质颗粒燃料有组织、无组织粉尘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小型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期在项目区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容积约为3.0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或施工等,不外排。

②洗手等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经过油水分离器预处理的食堂废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并签订处置协议;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0m),经沉淀后的雨水 (略) 洒水降尘。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工具和车辆,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有减振机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②施工机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经 (略) 段时速慢行,禁止鸣笛。

③施工期夜间停止施工。

④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来缓解。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螺旋给料机、粗碎机、细碎机、粗碎机出料皮带、细碎机出料皮带、制粒机出料皮带、制粒机、包装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并对生产车间进行隔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碧谷街道环卫站指点的地点暂存。

②原有厂房拆除产生的固废,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外售给回收单位,不外排。

③原有厂房内的砂石料清理后用于本项目地面硬化使用,不外排。

④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的低洼处,不外排。

⑤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采取分拣、剔除等分类收集处理措施,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委托渣土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淤泥、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废油、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废布袋;危险废物:废机油(900-214-08),含油废抹布手套(900-249-08),废机油桶(900-249-08)。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输到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③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

④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⑤废布袋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⑥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东川园区配套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东川园区配套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园区配套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东川园区配套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川园区配套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东川区碧谷街道办事处大龙潭(位于东川产业园区碧谷片区)

建设单位:东川福通耐磨材料加工厂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30kg及50kg规格各*t。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m2;主要建设1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主体工程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堆放区等公辅工程以及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固废收集暂存设施等环保工程。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建设、运输等活动产生的粉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垃圾在运输出场时采用封闭运输方式,在项目范围内运输的车辆进行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 (略) 。

②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来减少粉尘的扩散。

③在施工场地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 (略) 洒水以减少粉尘量,非雨天每日洒水2次。

④粉状物料进行了遮盖,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撒。

⑤室外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⑥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避开在居民区的上风向,大风天气时加盖有蓬布或洒水。

⑦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⑧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未超载超速。

项目施工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二级标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包括粗碎、细碎及制粒粉尘和食堂油烟;无组织粉尘有原料卸料废气、半成品(细碎物料)堆放粉尘、粗碎、细碎、制粒无组织粉尘、传送带输送粉尘和汽车尾气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粗碎、细碎及制粒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②生产车间全密闭(仅留车辆进出口),传送带全密闭等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物质颗粒燃料有组织、无组织粉尘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小型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期在项目区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容积约为3.0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或施工等,不外排。

②洗手等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经过油水分离器预处理的食堂废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并签订处置协议;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0m),经沉淀后的雨水 (略) 洒水降尘。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工具和车辆,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有减振机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②施工机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经 (略) 段时速慢行,禁止鸣笛。

③施工期夜间停止施工。

④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来缓解。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螺旋给料机、粗碎机、细碎机、粗碎机出料皮带、细碎机出料皮带、制粒机出料皮带、制粒机、包装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并对生产车间进行隔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碧谷街道环卫站指点的地点暂存。

②原有厂房拆除产生的固废,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外售给回收单位,不外排。

③原有厂房内的砂石料清理后用于本项目地面硬化使用,不外排。

④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的低洼处,不外排。

⑤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采取分拣、剔除等分类收集处理措施,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委托渣土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淤泥、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废油、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废布袋;危险废物:废机油(900-214-08),含油废抹布手套(900-249-08),废机油桶(900-249-08)。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输到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③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

④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⑤废布袋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⑥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东川园区配套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东川园区配套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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