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饶平县新丰镇扬康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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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饶平县新丰镇扬康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公告

我单位拟进行饶平县新丰镇扬康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代理的服务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饶平县新丰镇扬康村。

二、采购项目名称:饶平县新丰镇扬康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744.*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池塘整治9095平方米、外立面修缮整治提升14户、村庄美化绿化 7172平方米、宅前空地整治 2434平方米; (略) 建设 929米、 (略) 建设1498米、道路硬化*平方米; (略) 铺设沥青,铺设沥青2275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村庄入口标识一个、文化活动场所建设353平方米、节点建设:共有九处,总共 4921 平方米、庭院灯建设115盏。

五、服务事项:招标代理。

六、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饶平县新丰镇扬康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汇编、移交并保存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汇总报告及其电子版;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竞选的单位于2024年07月29日17:30前到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地址: (略) 饶平县新丰镇新丰大道128号;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0768-*)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

2.近5年来业绩情况;

3.综合实力及荣誉证书;

4.拟派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单位综合情况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我单位拟进行饶平县新丰镇扬康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代理的服务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饶平县新丰镇扬康村。

二、采购项目名称:饶平县新丰镇扬康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744.*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池塘整治9095平方米、外立面修缮整治提升14户、村庄美化绿化 7172平方米、宅前空地整治 2434平方米; (略) 建设 929米、 (略) 建设1498米、道路硬化*平方米; (略) 铺设沥青,铺设沥青2275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村庄入口标识一个、文化活动场所建设353平方米、节点建设:共有九处,总共 4921 平方米、庭院灯建设115盏。

五、服务事项:招标代理。

六、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饶平县新丰镇扬康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汇编、移交并保存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汇总报告及其电子版;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竞选的单位于2024年07月29日17:30前到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地址: (略) 饶平县新丰镇新丰大道128号;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0768-*)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

2.近5年来业绩情况;

3.综合实力及荣誉证书;

4.拟派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单位综合情况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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