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光荣院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关于黄山市光荣院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略) 项目位于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村,项目 (略) (略)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9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9595平方米,容积率为0.47(详见附图)。经审核,原则同意申报的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31日)
二、公示方式
1.公示地点: (略) 项目现场;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告栏。
2. (略) 站:①休宁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通知公告(http://**);②休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略) 链接/区县部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书面反馈地址: (略) 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10室(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
联系人:王佳思
联系电话:0559-*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3日
(略) 项目位于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村,项目 (略) (略)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9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9595平方米,容积率为0.47(详见附图)。经审核,原则同意申报的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31日)
二、公示方式
1.公示地点: (略) 项目现场;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告栏。
2. (略) 站:①休宁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通知公告(http://**);②休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略) 链接/区县部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书面反馈地址: (略) 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10室(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
联系人:王佳思
联系电话:0559-*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3日
(略) 项目位于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村,项目 (略) (略)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9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9595平方米,容积率为0.47(详见附图)。经审核,原则同意申报的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31日)
二、公示方式
1.公示地点: (略) 项目现场;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告栏。
2. (略) 站:①休宁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通知公告(http://**);②休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略) 链接/区县部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书面反馈地址: (略) 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10室(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
联系人:王佳思
联系电话:0559-*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3日
(略) 项目位于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村,项目 (略) (略)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9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9595平方米,容积率为0.47(详见附图)。经审核,原则同意申报的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31日)
二、公示方式
1.公示地点: (略) 项目现场;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告栏。
2. (略) 站:①休宁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通知公告(http://**);②休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略) 链接/区县部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书面反馈地址: (略) 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10室(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
联系人:王佳思
联系电话:0559-*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3日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