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略) 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湖线经济技术开发区段涉及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一期) | (略) 南太湖新区 | (略) 集团浙江 (略) | 杭湖线经济技术开发区段涉及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一期)迁改管道位于长兴首站-湖州站之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条新建104国道与临港互通影响段天然气管道和1条已建 (略) 货物建设影响段天然气管道,其中,新建104国道与临港互通影响段管道起于临港互通北侧,止于临港互通南侧,迁改管道水平长666.4m,线路实长 689.2m,管道沿线顶管穿越临港互通1次; (略) 货物建设影响段起点与杭湖 (略) 货物建设影响段改线终点相接,后沿G104国道向南敷设至西妙山北100m处,线路长4.98km(约5km),管道沿线顶管穿越G104国道2次、铁路1次,定向钻穿越小型河流4次。本工程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材选用D813×14.3mm L450M PSL2直缝埋弧焊钢管。本次工程不新建站场和阀室,本项目评价范 (略) 工程。 | 根据《杭湖线经济技术开发区段涉及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公众未提出意见与建议。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 ①建设单位开工前制定完善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扬尘防治具体实施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 ②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在穿越工程施工场地和管线敏感区段,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硬质围挡,设置施工标志牌和抑尘措施公示牌,并采取密封、覆盖、分段作业、择时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③土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密闭、控制车速等措施,以减少起尘量。堆场位置远离敏感点。 ④合理布置定向钻、顶管施工现场。 ⑤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2)废水 ①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地下涌水或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②沿线各工段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尽量避免排水造成局部土壤流失;清管、试压过程分多次完成时,清管试压水拟经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于管道清管、试压,多余部分再排放,尽量减少废水对环境的排放量。 ③管线施工生活临建设施采取租借周边民房、企业厂区或当地旅馆饭店解决。 (3)噪声 ①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 ②在施工过程中对受影响敏感点采取加隔音围挡等措施隔声降噪;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严格执行当地政府控制规定,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如需施工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应公告附近居民。 ③在施工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提高操作水平,与周围居民做好沟通工作,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号,尤其是在晚间和午休时间。 ⑤采用振动小的施工方法及低振机械;安装防振装置;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限制冲击式作业,缩短振动时间。 (4)固废 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水土保持 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执行。 二、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基本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环评建议加强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略) 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湖线经济技术开发区段涉及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一期) | (略) 南太湖新区 | (略) 集团浙江 (略) | 杭湖线经济技术开发区段涉及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一期)迁改管道位于长兴首站-湖州站之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条新建104国道与临港互通影响段天然气管道和1条已建 (略) 货物建设影响段天然气管道,其中,新建104国道与临港互通影响段管道起于临港互通北侧,止于临港互通南侧,迁改管道水平长666.4m,线路实长 689.2m,管道沿线顶管穿越临港互通1次; (略) 货物建设影响段起点与杭湖 (略) 货物建设影响段改线终点相接,后沿G104国道向南敷设至西妙山北100m处,线路长4.98km(约5km),管道沿线顶管穿越G104国道2次、铁路1次,定向钻穿越小型河流4次。本工程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材选用D813×14.3mm L450M PSL2直缝埋弧焊钢管。本次工程不新建站场和阀室,本项目评价范 (略) 工程。 | 根据《杭湖线经济技术开发区段涉及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公众未提出意见与建议。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 ①建设单位开工前制定完善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扬尘防治具体实施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 ②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在穿越工程施工场地和管线敏感区段,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硬质围挡,设置施工标志牌和抑尘措施公示牌,并采取密封、覆盖、分段作业、择时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③土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密闭、控制车速等措施,以减少起尘量。堆场位置远离敏感点。 ④合理布置定向钻、顶管施工现场。 ⑤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2)废水 ①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地下涌水或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②沿线各工段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尽量避免排水造成局部土壤流失;清管、试压过程分多次完成时,清管试压水拟经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于管道清管、试压,多余部分再排放,尽量减少废水对环境的排放量。 ③管线施工生活临建设施采取租借周边民房、企业厂区或当地旅馆饭店解决。 (3)噪声 ①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 ②在施工过程中对受影响敏感点采取加隔音围挡等措施隔声降噪;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严格执行当地政府控制规定,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如需施工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应公告附近居民。 ③在施工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提高操作水平,与周围居民做好沟通工作,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号,尤其是在晚间和午休时间。 ⑤采用振动小的施工方法及低振机械;安装防振装置;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限制冲击式作业,缩短振动时间。 (4)固废 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水土保持 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执行。 二、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基本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环评建议加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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