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地块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温岭市地块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略) GY*地块新建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璟 (略) 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 (略) 站—— (略) (略) 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62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2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GY*地块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璟 (略) |
项目地址 | (略) 城西 (略) 北侧、 (略) 西侧 |
用地面积 | *㎡ |
拟调整内容 | 一、 (略) 城 (略) 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CJ*】,建设单位申 (略) GY*地块新建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中的许可内容,具体调整如下: 总建筑面积*.34平方米调整为*.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3平方米调整为*.57平方米(其中住宅*.14平方米,物业管理经营用房259.78平方米(自然层建筑面积为253.7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用房80.39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198.70平方米(自然层建筑面积为192.62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11.13平方米(套内自然层面积为301.85平方米),装修垃圾存放点32.55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站61.85平方米,邮政快递服务用房40.27平方米,门卫11.95平方米,非利用空间、封闭空间20.94平方米,出地面楼梯间、地下风井166.89平方米,公变、专变443.9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平方米调整为*.87平方米。 二、因施工图深化,现建设单位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详见联系单。 1、小区东侧主出入口(31#楼南侧公共通道)局部立面调整。 2、小区东南出入口(公共通道2)局部立面调整。 3、总平图:11#、26#楼入户方向 (略) 调整;28#楼西侧非机动车坡道范围调整;东南出入口局部围墙调整;局部室外标高调整;风井位置补充;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4、1#-27#楼:补充围墙立面、南侧平面及其节点大样;所有户型的北侧入户门有断热铝合金玻璃门调整为锌合金板门;涉及高差位置补充局部找坡示意;一至三层部分窗宽缩小调整。 5、7# (略) 位置调整,12#楼风井标高调整,13# (略) 调整。 6、28#楼阳台、风井调整;31#楼物业经营用房调整。 7、因景观深化,调整34#楼北面公共开放架空层外的挡土墙位置,相应调整架空层位置挡墙、补风井尺寸、补风井百叶及楼梯开窗。 8、地下室编号0504、0505车位定位调整。 |
附:1、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 2、联系单
(略) GY*地块新建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璟 (略) 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 (略) 站—— (略) (略) 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62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2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GY*地块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璟 (略) |
项目地址 | (略) 城西 (略) 北侧、 (略) 西侧 |
用地面积 | *㎡ |
拟调整内容 | 一、 (略) 城 (略) 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CJ*】,建设单位申 (略) GY*地块新建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中的许可内容,具体调整如下: 总建筑面积*.34平方米调整为*.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3平方米调整为*.57平方米(其中住宅*.14平方米,物业管理经营用房259.78平方米(自然层建筑面积为253.7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用房80.39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198.70平方米(自然层建筑面积为192.62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11.13平方米(套内自然层面积为301.85平方米),装修垃圾存放点32.55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站61.85平方米,邮政快递服务用房40.27平方米,门卫11.95平方米,非利用空间、封闭空间20.94平方米,出地面楼梯间、地下风井166.89平方米,公变、专变443.9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平方米调整为*.87平方米。 二、因施工图深化,现建设单位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详见联系单。 1、小区东侧主出入口(31#楼南侧公共通道)局部立面调整。 2、小区东南出入口(公共通道2)局部立面调整。 3、总平图:11#、26#楼入户方向 (略) 调整;28#楼西侧非机动车坡道范围调整;东南出入口局部围墙调整;局部室外标高调整;风井位置补充;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4、1#-27#楼:补充围墙立面、南侧平面及其节点大样;所有户型的北侧入户门有断热铝合金玻璃门调整为锌合金板门;涉及高差位置补充局部找坡示意;一至三层部分窗宽缩小调整。 5、7# (略) 位置调整,12#楼风井标高调整,13# (略) 调整。 6、28#楼阳台、风井调整;31#楼物业经营用房调整。 7、因景观深化,调整34#楼北面公共开放架空层外的挡土墙位置,相应调整架空层位置挡墙、补风井尺寸、补风井百叶及楼梯开窗。 8、地下室编号0504、0505车位定位调整。 |
附:1、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 2、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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