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环晃审〔2024〕10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湖南省新晃县花草溪水库、磨刀水库、东溪水库、新桥水库、大群水库、八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环晃审〔2024〕10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湖南省新晃县花草溪水库、磨刀水库、东溪水库、新桥水库、大群水库、八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你单位呈报的《湖南省新晃县花草溪水库、磨刀水库、东溪水库、新桥水库、大群水库、八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投资2546.*元,在新晃县波洲镇瓦屋坡村、扶罗镇枫木村、晃州镇新民村、晃州镇长乐坪村实施湖南省新晃县花草溪水库、磨刀水库、东溪水库、新桥水库、大群水库、八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各水库加固除险工程临时占地分别为347m2、347m2、420m2、1200.6m2、435m2、2000m2,临时占地均在水库现有管理用地范围内。具体内容如下:
1.花草溪水库总库容为10.*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破损防浪墙、坝顶新 (略) 面;坝体、坝体与坝基接触带高喷灌浆防渗;坝基帷幕灌浆防渗;上游坝坡正常蓄水位以上采用六棱块护坡;下游坝坡坡面整形,新建草皮护坡;溢洪道清障,尾部新建消力池;封堵原输水涵管,重建输水隧洞卧管、消力井;管理用房拆除重建;进行水库大坝雨水情测报与安全监测设施建设;进行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
2.磨刀水库总库容为11.*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坝基及接触带的防渗处理;坝顶加高至校核洪水位,坝顶硬化,新建防浪墙;上游坝坡加高段新建六棱块护坡,下游坝坡加高段新设草皮护坡,原坝坡砍青除杂,新建踏步、新建坡面排水系统、新建排水体;溢洪道进口段加长,增设交通桥,拆除重建控制段全段与泄槽段左侧侧墙;溢洪道引水管进口处新建消力井;封堵老涵管,新建输水隧洞及隧洞出口明渠与消能池;硬 (略) 550m;新建管理用房,对大坝进行标准化建设,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3.东溪水库总库容为15.*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坝顶整形硬化;坝体、坝体与坝基接触带高喷灌浆防渗;上游坝坡正常蓄水位以上采用六棱块护坡;下游坝坡削坡整形,新建草皮护坡,新建踏步,坝脚新建排水设施,新建岸坡排水沟,坝脚设集水沟;封堵原输水涵管,新建输水隧洞、卧管、消力井;大坝右岸下游回填至 620.67m 高程,新建挡土墙;新建管理用房;进行水库大坝雨水情测报与安全监测设施建设;进行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
4.新桥水库总库容为23.*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坝顶整修,新建防浪墙;下游坝坡修整,新建下游踏步,新建排水系统,新建棱体排水;对大坝坝体高喷灌浆防渗,坝基帷幕灌浆防渗;新建溢洪道进口段、侧墙及底板,新建控制段箱涵,新建泄槽段底板及侧墙,新建消力池;卧管改造,重新封堵老涵管;新建管理用房及防汛物资仓库;对大坝进行标准化建设。
5.大群水库总库容为10.*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坝顶整修,新建防浪墙;下游坝坡修整,新建下游踏步,新建排水系统,新建棱体排水;对大坝坝体高喷灌浆防渗,坝基帷幕灌浆防渗;新建溢洪道进口段、侧墙及底板,新建控制段箱涵,新建泄槽段底板及侧墙,新建消力池;卧管改造,重新封堵老涵管;新建管理用房及防汛物资仓库;对大坝进行标准化建设。
6.八世水库总库容为49.*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上游坝面上部混凝土六棱块护砌;下游坝坡增设坝面排水设施及马道;下游坝脚增设排水棱体及集渗沟;防浪墙顶部增设防护栏杆;坝顶下游侧增设波纹防护栏杆。坝体全段高喷灌浆。溢洪道进口控制高程恢复,泄槽段末端底板及侧墙衬砌,溢洪道末端新建消能设施;放水设施拆除,涵洞封堵;于右岸山体新开隧洞,新建放水设施;新建涵洞尾水渠。重建管理用房;大坝进行标准化建设等。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分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再回用于施工工艺或场地、道路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场地建设临时的雨水导排沟、导流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避免雨水横流。运营期无污水外排。
3.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洒水降尘、覆盖运输等方式减少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期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和设备选型,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泥沙定期清理后,晾晒干化后用于项目绿化区填筑;弃渣放置于规定的工程弃渣场内。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分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你单位呈报的《湖南省新晃县花草溪水库、磨刀水库、东溪水库、新桥水库、大群水库、八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投资2546.*元,在新晃县波洲镇瓦屋坡村、扶罗镇枫木村、晃州镇新民村、晃州镇长乐坪村实施湖南省新晃县花草溪水库、磨刀水库、东溪水库、新桥水库、大群水库、八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各水库加固除险工程临时占地分别为347m2、347m2、420m2、1200.6m2、435m2、2000m2,临时占地均在水库现有管理用地范围内。具体内容如下:
1.花草溪水库总库容为10.*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破损防浪墙、坝顶新 (略) 面;坝体、坝体与坝基接触带高喷灌浆防渗;坝基帷幕灌浆防渗;上游坝坡正常蓄水位以上采用六棱块护坡;下游坝坡坡面整形,新建草皮护坡;溢洪道清障,尾部新建消力池;封堵原输水涵管,重建输水隧洞卧管、消力井;管理用房拆除重建;进行水库大坝雨水情测报与安全监测设施建设;进行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
2.磨刀水库总库容为11.*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坝基及接触带的防渗处理;坝顶加高至校核洪水位,坝顶硬化,新建防浪墙;上游坝坡加高段新建六棱块护坡,下游坝坡加高段新设草皮护坡,原坝坡砍青除杂,新建踏步、新建坡面排水系统、新建排水体;溢洪道进口段加长,增设交通桥,拆除重建控制段全段与泄槽段左侧侧墙;溢洪道引水管进口处新建消力井;封堵老涵管,新建输水隧洞及隧洞出口明渠与消能池;硬 (略) 550m;新建管理用房,对大坝进行标准化建设,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3.东溪水库总库容为15.*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坝顶整形硬化;坝体、坝体与坝基接触带高喷灌浆防渗;上游坝坡正常蓄水位以上采用六棱块护坡;下游坝坡削坡整形,新建草皮护坡,新建踏步,坝脚新建排水设施,新建岸坡排水沟,坝脚设集水沟;封堵原输水涵管,新建输水隧洞、卧管、消力井;大坝右岸下游回填至 620.67m 高程,新建挡土墙;新建管理用房;进行水库大坝雨水情测报与安全监测设施建设;进行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
4.新桥水库总库容为23.*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坝顶整修,新建防浪墙;下游坝坡修整,新建下游踏步,新建排水系统,新建棱体排水;对大坝坝体高喷灌浆防渗,坝基帷幕灌浆防渗;新建溢洪道进口段、侧墙及底板,新建控制段箱涵,新建泄槽段底板及侧墙,新建消力池;卧管改造,重新封堵老涵管;新建管理用房及防汛物资仓库;对大坝进行标准化建设。
5.大群水库总库容为10.*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坝顶整修,新建防浪墙;下游坝坡修整,新建下游踏步,新建排水系统,新建棱体排水;对大坝坝体高喷灌浆防渗,坝基帷幕灌浆防渗;新建溢洪道进口段、侧墙及底板,新建控制段箱涵,新建泄槽段底板及侧墙,新建消力池;卧管改造,重新封堵老涵管;新建管理用房及防汛物资仓库;对大坝进行标准化建设。
6.八世水库总库容为49.*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水库属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除险加固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上游坝面上部混凝土六棱块护砌;下游坝坡增设坝面排水设施及马道;下游坝脚增设排水棱体及集渗沟;防浪墙顶部增设防护栏杆;坝顶下游侧增设波纹防护栏杆。坝体全段高喷灌浆。溢洪道进口控制高程恢复,泄槽段末端底板及侧墙衬砌,溢洪道末端新建消能设施;放水设施拆除,涵洞封堵;于右岸山体新开隧洞,新建放水设施;新建涵洞尾水渠。重建管理用房;大坝进行标准化建设等。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分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再回用于施工工艺或场地、道路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场地建设临时的雨水导排沟、导流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避免雨水横流。运营期无污水外排。
3.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洒水降尘、覆盖运输等方式减少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期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和设备选型,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泥沙定期清理后,晾晒干化后用于项目绿化区填筑;弃渣放置于规定的工程弃渣场内。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分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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