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环晃审〔2024〕9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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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环晃审〔2024〕9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你单位呈报的《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投资4091.*元,对新晃县县管河道碧涌溪进行综合治理。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防洪除涝整治总长度13.095km, 新建护岸15.512km(其中坡式护岸6.681km,墙式护岸8.831km),河道疏浚清障3.71km,新建下河踏步72处,排水涵管35处;设置施工营地8处、临时堆场各10处;并配套建设废水、废气、水土保持、生态防治等环保工程,环保投资74.*元。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分局同意该项目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合理优化设计,减少开挖和占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涉水作业应避开水生生物产卵、繁殖和育幼等时段;施工应避免对自然景观的破坏,做到防洪堤岸与区域景观相协调;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恢复水生生态;临时用地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对各施工场地 (略) 定期洒水,最大限度减少起尘量,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渣土淤泥砂卵石分区堆放,并容易飞散的物料用遮盖防扬尘,运送时应加盖蓬布;对疏浚区附近和淤泥堆放区喷洒除臭剂,抑制疏浚清淤污泥恶臭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对临时堆场及临时营地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场地风力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枯水期清淤时应采用逐段围堰封闭施工方式,清淤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场地洒水抑尘;临时堆场应设置截、排水沟,堆场废水经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等;土料场开挖区设截水沟和沉淀池收集雨水,沉淀后的雨水用于土料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施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时间,尽量缩短居民聚居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清障产地的弃土用于岸坡平整,沙石用于护坡修建,淤泥和沉淀池渣晾晒干化后用于岸坡和临时占地区复绿;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交由村镇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水质监控管理。做好施工期水环境质量监测,密切监控水质变化情况,如发现水质恶化,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水质不降类。

7.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分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你单位呈报的《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投资4091.*元,对新晃县县管河道碧涌溪进行综合治理。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防洪除涝整治总长度13.095km, 新建护岸15.512km(其中坡式护岸6.681km,墙式护岸8.831km),河道疏浚清障3.71km,新建下河踏步72处,排水涵管35处;设置施工营地8处、临时堆场各10处;并配套建设废水、废气、水土保持、生态防治等环保工程,环保投资74.*元。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分局同意该项目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合理优化设计,减少开挖和占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涉水作业应避开水生生物产卵、繁殖和育幼等时段;施工应避免对自然景观的破坏,做到防洪堤岸与区域景观相协调;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恢复水生生态;临时用地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对各施工场地 (略) 定期洒水,最大限度减少起尘量,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渣土淤泥砂卵石分区堆放,并容易飞散的物料用遮盖防扬尘,运送时应加盖蓬布;对疏浚区附近和淤泥堆放区喷洒除臭剂,抑制疏浚清淤污泥恶臭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对临时堆场及临时营地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场地风力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枯水期清淤时应采用逐段围堰封闭施工方式,清淤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场地洒水抑尘;临时堆场应设置截、排水沟,堆场废水经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等;土料场开挖区设截水沟和沉淀池收集雨水,沉淀后的雨水用于土料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施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时间,尽量缩短居民聚居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清障产地的弃土用于岸坡平整,沙石用于护坡修建,淤泥和沉淀池渣晾晒干化后用于岸坡和临时占地区复绿;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交由村镇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水质监控管理。做好施工期水环境质量监测,密切监控水质变化情况,如发现水质恶化,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水质不降类。

7.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分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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