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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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冬青煤矿露天部分调整建设规模项目(*t/a调整至*t/a) (略) 景泰县红水镇 景 (略) 兰州煤 (略) 景泰县冬青煤业有限佛那个是冬青煤 (略) 景泰县红水镇境内,行政 (略) 景泰县管辖,地理坐标介于103°48′32″~103°50′57″、北纬37°32′29″~37°33′34″之间。冬青煤矿矿权范围3.9666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开采标高+1750~+1150m,原开采规模*t/a。 2023年3月6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甘发改能源函〔2023〕37号下发了《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冬青矿区冬青煤矿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复函》:为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优化煤炭生产结构,同意冬青煤矿项目建设规模由*吨/年调整为*吨/年。 此次工程为建设规模调整,矿权范围、原两个采区(首采区和二采区)开采最低水平+1500m水平不变,调整建设规模变化的主要内容为:将原露天开采部分由两个采区调整为三个采区(三采区为新增采区,资源整合前原冬青第二煤矿井田范围),通过增加设备将建设规模由*吨/年调整为*吨/年,项目总投资*.*元。 生态: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存放于表土堆场;外排土场复垦为灌木林地,采用“草灌结合”栽植方式,严格控制外排土场排弃扰动范围、采掘场挖掘范围,严禁扩大范围;露天开采闭坑后对采掘场、排土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边坡修整后表面覆盖表土,撒播草籽,最终恢复为绿地,自然条件下植被将逐步恢复。 地下水:生活污水及矿坑水进行处理后全部利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矿坑水处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矿坑水事故池体积300m3,事故状态下,保证矿坑水不排放;加强对排土场的管理与监控,禁止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其他固体废物进入排土场。 废水:矿坑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二级处理(过滤)+深度处理(超滤+反渗透)”艺,矿坑排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生产;工业场地配备3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MBR处理工艺,生活污水隔油处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及洒水,不外排。 废气:穿孔作业采用湿式凿岩,原煤装卸点、排土场等采取洒水降尘;采区配套洒水车及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对采掘场、排土场、 (略) 及排土作业定时洒水。 / 报告编制期间,采用报纸、网络、粘贴公告、走访调查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报告编制初期,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6日在西部 (略) 站(http://**)上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将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等告知公众,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与建议。 在报告编制后期,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28日在西部 (略) 站(http://**)上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开,并发布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内容,同时附有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下载链接,以便公众查阅并提出意见;并在《白银日报》上刊登了公示信息, (略) 景泰县红水镇相关村社进行了粘贴公告 公示期间,无公众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纸质版报告,无人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冬青煤矿露天部分调整建设规模项目(*t/a调整至*t/a) (略) 景泰县红水镇 景 (略) 兰州煤 (略) 景泰县冬青煤业有限佛那个是冬青煤 (略) 景泰县红水镇境内,行政 (略) 景泰县管辖,地理坐标介于103°48′32″~103°50′57″、北纬37°32′29″~37°33′34″之间。冬青煤矿矿权范围3.9666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开采标高+1750~+1150m,原开采规模*t/a。 2023年3月6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甘发改能源函〔2023〕37号下发了《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冬青矿区冬青煤矿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复函》:为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优化煤炭生产结构,同意冬青煤矿项目建设规模由*吨/年调整为*吨/年。 此次工程为建设规模调整,矿权范围、原两个采区(首采区和二采区)开采最低水平+1500m水平不变,调整建设规模变化的主要内容为:将原露天开采部分由两个采区调整为三个采区(三采区为新增采区,资源整合前原冬青第二煤矿井田范围),通过增加设备将建设规模由*吨/年调整为*吨/年,项目总投资*.*元。 生态: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存放于表土堆场;外排土场复垦为灌木林地,采用“草灌结合”栽植方式,严格控制外排土场排弃扰动范围、采掘场挖掘范围,严禁扩大范围;露天开采闭坑后对采掘场、排土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边坡修整后表面覆盖表土,撒播草籽,最终恢复为绿地,自然条件下植被将逐步恢复。 地下水:生活污水及矿坑水进行处理后全部利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矿坑水处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矿坑水事故池体积300m3,事故状态下,保证矿坑水不排放;加强对排土场的管理与监控,禁止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其他固体废物进入排土场。 废水:矿坑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二级处理(过滤)+深度处理(超滤+反渗透)”艺,矿坑排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生产;工业场地配备3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MBR处理工艺,生活污水隔油处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及洒水,不外排。 废气:穿孔作业采用湿式凿岩,原煤装卸点、排土场等采取洒水降尘;采区配套洒水车及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对采掘场、排土场、 (略) 及排土作业定时洒水。 / 报告编制期间,采用报纸、网络、粘贴公告、走访调查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报告编制初期,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6日在西部 (略) 站(http://**)上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将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等告知公众,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与建议。 在报告编制后期,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28日在西部 (略) 站(http://**)上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开,并发布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内容,同时附有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下载链接,以便公众查阅并提出意见;并在《白银日报》上刊登了公示信息, (略) 景泰县红水镇相关村社进行了粘贴公告 公示期间,无公众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纸质版报告,无人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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