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经贸合作海南坚果加工国际示范园
中非经贸合作海南坚果加工国际示范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中非经贸合作(海南)坚果加工国际示范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体育广场政务大厅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中非经贸合作(海南)坚果加工国际示范园 | |
吻野(海南) (略) " | |
(略) 八所镇东方工 (略) 南侧、 (略) 东侧 | |
海南 (略) |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66.67m2,主要建设1栋加工厂房(地上两层)和1栋科技研发楼(地上三层,地下1层)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为7336.67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916.49m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20.18m2。绿化面积约为610.87m2。加工厂房主要提供厂区坚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临时存储。科技研发大楼主要为厂区内员工提供食堂、项目办公服务和设备房。 | |
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废气、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厨房油烟、车间消毒废气。主要防治措施有: 项目热风炉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能源燃料,通过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收集废气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中“表14简化管理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废气主要污染物项目、排放形式及污染防治设施,干燥工序所涉及的干燥炉脱硝装置:低氮燃烧、富氧燃烧、纯氧燃烧、非选择性催化还原、选择性催化还原。”本项目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属于可行性技术。 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中处理油炸废气的可行技术,静电过滤是可行技术,故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废气是可行的。 烘干工艺和废水处理设施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异味气体,通过换气、自然扩散以及对产臭池子进行加盖等控制无组织臭气的产生。车间消毒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和自然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本项目排水拟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方式排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 (略)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经化粪池 (略) (略) ;项目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格栅+沉沙池+隔油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将生产废水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小, (略) 污水处理厂造成负荷冲击。 项目自建废水处理,主要采用格栅+沉沙池+隔油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工艺。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暂未发布相应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HJ1030.3-2019)附录A,项目生产废水治理设施的可行技术为“间接排放中的格栅+A2/O法处理”。属于可行技术。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通过选购低噪声、低振动型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固废妥善、合理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本项目主要从事坚果食品的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集 (略) 覆盖的工(产)业园区,本项目热风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并使用天然气燃烧低氮燃烧技术,对环境影响较小。由于园 (略) 尚未覆盖, (略) 政府沟通,且尚未计划建设集 (略) 。如园区后期实施了集中供热,企业愿意拆除原有分散供热热风炉使用集 (略) 提供的热能。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与《海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相符合。 | |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工 (略) 南侧、 (略) 东侧,租用编号为2024-05号宗地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相符;符合《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修编)》土地利用规划;符合《 (略) 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函中的相关要求。符合八所港总体规划(2022-2035年)要求。项目建设符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根据分析,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的建设不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的管控要求,与海南省“三线一单”是相符的。 项目选址满足《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选址要求。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距离项目东北、东南侧用地红线约400m处为月村。项目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等敏感区域。项目建设不存在制约因素。项目用地内厂区周边现状为空地,无建构筑物,项目外环境较为简单。现状企业( (略) 、 (略) 、 (略) )距离本项目最近距离为528m,属于项目侧风向,对本项目无显著污染。本项目生产活动位于生产车间内,项目厂界设置围墙,厂区进行通过乔灌草结合方式绿化、车间设置门窗,可有效防止周边企业对本项目的影响。同时,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和妥善处置,可有效避免和减轻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对周围外环境的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周围外环境相容,选址合理。 | |
/ | |
项目申请总量控制为:SO2排放量为0.38t/a,NOx排放量为1.79t/a。 | |
厂区进行通过乔灌草结合方式绿化,绿化面积约为610.87m2。 |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因此该区域属于达标区域。 根据引用结果,项目区域总悬浮颗粒物(TSP)的监测数据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对环境风险开展简单分析。通过采取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救援措施,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中非经贸合作(海南)坚果加工国际示范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体育广场政务大厅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中非经贸合作(海南)坚果加工国际示范园 | |
吻野(海南) (略) " | |
(略) 八所镇东方工 (略) 南侧、 (略) 东侧 | |
海南 (略) |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66.67m2,主要建设1栋加工厂房(地上两层)和1栋科技研发楼(地上三层,地下1层)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为7336.67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916.49m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20.18m2。绿化面积约为610.87m2。加工厂房主要提供厂区坚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临时存储。科技研发大楼主要为厂区内员工提供食堂、项目办公服务和设备房。 | |
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废气、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厨房油烟、车间消毒废气。主要防治措施有: 项目热风炉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能源燃料,通过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收集废气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中“表14简化管理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废气主要污染物项目、排放形式及污染防治设施,干燥工序所涉及的干燥炉脱硝装置:低氮燃烧、富氧燃烧、纯氧燃烧、非选择性催化还原、选择性催化还原。”本项目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属于可行性技术。 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中处理油炸废气的可行技术,静电过滤是可行技术,故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废气是可行的。 烘干工艺和废水处理设施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异味气体,通过换气、自然扩散以及对产臭池子进行加盖等控制无组织臭气的产生。车间消毒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和自然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本项目排水拟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方式排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 (略)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经化粪池 (略) (略) ;项目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格栅+沉沙池+隔油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将生产废水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小, (略) 污水处理厂造成负荷冲击。 项目自建废水处理,主要采用格栅+沉沙池+隔油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工艺。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暂未发布相应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HJ1030.3-2019)附录A,项目生产废水治理设施的可行技术为“间接排放中的格栅+A2/O法处理”。属于可行技术。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通过选购低噪声、低振动型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固废妥善、合理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本项目主要从事坚果食品的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集 (略) 覆盖的工(产)业园区,本项目热风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并使用天然气燃烧低氮燃烧技术,对环境影响较小。由于园 (略) 尚未覆盖, (略) 政府沟通,且尚未计划建设集 (略) 。如园区后期实施了集中供热,企业愿意拆除原有分散供热热风炉使用集 (略) 提供的热能。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与《海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相符合。 | |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工 (略) 南侧、 (略) 东侧,租用编号为2024-05号宗地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相符;符合《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修编)》土地利用规划;符合《 (略) 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函中的相关要求。符合八所港总体规划(2022-2035年)要求。项目建设符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根据分析,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的建设不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的管控要求,与海南省“三线一单”是相符的。 项目选址满足《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选址要求。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距离项目东北、东南侧用地红线约400m处为月村。项目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等敏感区域。项目建设不存在制约因素。项目用地内厂区周边现状为空地,无建构筑物,项目外环境较为简单。现状企业( (略) 、 (略) 、 (略) )距离本项目最近距离为528m,属于项目侧风向,对本项目无显著污染。本项目生产活动位于生产车间内,项目厂界设置围墙,厂区进行通过乔灌草结合方式绿化、车间设置门窗,可有效防止周边企业对本项目的影响。同时,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和妥善处置,可有效避免和减轻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对周围外环境的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周围外环境相容,选址合理。 | |
/ | |
项目申请总量控制为:SO2排放量为0.38t/a,NOx排放量为1.79t/a。 | |
厂区进行通过乔灌草结合方式绿化,绿化面积约为610.87m2。 |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因此该区域属于达标区域。 根据引用结果,项目区域总悬浮颗粒物(TSP)的监测数据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对环境风险开展简单分析。通过采取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救援措施,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