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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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物试剂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经济开 (略) 767号

江苏凯基 (略)

江苏 (略)

本项目租赁位于江宁滨江经济开 (略) 757号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从事生物试剂生产。主要产品生产工序流程:1、细胞培养基生产:细胞培养基材料,配制-搅拌-灭菌-灌装-贴标-入库;2、诊断试剂生产:划线-贴膜-切割纸条-组装-装箱。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生产培养基产品*瓶,诊断试剂*人/份的能力。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有培养基工艺中配制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诊断试剂过程中配制储配液与工作液时产生的NOx、HCl、硫酸雾及有机废气,其中,颗粒物废气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无组织排放,NOx、HCl、硫酸雾及有机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排气筒排放。

其中废气二*苯、NOx、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废气*醛、HCl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中排放标准;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三氯*烷、*醇、非*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中有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三氯*烷、*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7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接管至南京泰融生物试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接入滨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标准。

3.噪声: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影响小。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故建设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手套、实验室废液、废一次性搅拌器、废离心过滤膜、废纯水过滤膜、废包装材料、废贴标纸、离心废液、废处理液、初道清洗水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手套、实验室废液、废一次性搅拌器、废离心过滤膜、离心废液、废处理液、初道清洗水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纯水过滤膜、废包装材料、废贴标纸为一般固废,外售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置,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物试剂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经济开 (略) 767号

江苏凯基 (略)

江苏 (略)

本项目租赁位于江宁滨江经济开 (略) 757号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从事生物试剂生产。主要产品生产工序流程:1、细胞培养基生产:细胞培养基材料,配制-搅拌-灭菌-灌装-贴标-入库;2、诊断试剂生产:划线-贴膜-切割纸条-组装-装箱。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生产培养基产品*瓶,诊断试剂*人/份的能力。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有培养基工艺中配制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诊断试剂过程中配制储配液与工作液时产生的NOx、HCl、硫酸雾及有机废气,其中,颗粒物废气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无组织排放,NOx、HCl、硫酸雾及有机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排气筒排放。

其中废气二*苯、NOx、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废气*醛、HCl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中排放标准;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三氯*烷、*醇、非*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中有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三氯*烷、*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7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接管至南京泰融生物试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接入滨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标准。

3.噪声: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影响小。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故建设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手套、实验室废液、废一次性搅拌器、废离心过滤膜、废纯水过滤膜、废包装材料、废贴标纸、离心废液、废处理液、初道清洗水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手套、实验室废液、废一次性搅拌器、废离心过滤膜、离心废液、废处理液、初道清洗水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纯水过滤膜、废包装材料、废贴标纸为一般固废,外售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置,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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