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盐池博圣石膏制品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宁夏盐池博圣石膏制品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验收监测结论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夏盐池县青山乡青山石膏粉加工区宁夏盐池 (略) 现有厂区内,属于石膏粉生产项目配套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实际已拆除现有8台磨煤喷粉机(1#煅烧窑2台,2#煅烧窑2台,3#煅烧窑2台,4#煅烧窑2台),已将1#煅烧窑和3#煅烧窑磨煤喷粉机替换为2台天然气燃烧机,并配套建设天然气配气工程;2号煅烧窑已接通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2#煅烧窑和4#煅烧窑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监测结果
2.1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4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或未检出,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9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38kg/h;烟气黑度<1级。颗粒物、SO2、NOx可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2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为49~53dB (A),夜间为38~43dB (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渣库中,定期转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4建议
(1)加强企业日常管理,强化天然气使用过程风险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2)制定管理制度,按要求定期清理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布袋,加强布袋除尘器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布袋除尘器长期稳定运行。
5竣工验收总结论
宁夏盐池 (略) 煤改气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各项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宁夏盐池 (略) 煤改气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验收监测结论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夏盐池县青山乡青山石膏粉加工区宁夏盐池 (略) 现有厂区内,属于石膏粉生产项目配套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实际已拆除现有8台磨煤喷粉机(1#煅烧窑2台,2#煅烧窑2台,3#煅烧窑2台,4#煅烧窑2台),已将1#煅烧窑和3#煅烧窑磨煤喷粉机替换为2台天然气燃烧机,并配套建设天然气配气工程;2号煅烧窑已接通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2#煅烧窑和4#煅烧窑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监测结果
2.1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4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或未检出,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9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38kg/h;烟气黑度<1级。颗粒物、SO2、NOx可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2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为49~53dB (A),夜间为38~43dB (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渣库中,定期转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4建议
(1)加强企业日常管理,强化天然气使用过程风险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2)制定管理制度,按要求定期清理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布袋,加强布袋除尘器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布袋除尘器长期稳定运行。
5竣工验收总结论
宁夏盐池 (略) 煤改气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各项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宁夏盐池 (略) 煤改气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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