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准格尔旗固废综合处理项目-建筑垃圾综合处理 | 内蒙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 准格尔旗 (略) | 内蒙古中昕 (略) | 项目位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饭铺村,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1座建筑垃圾处理车间且内设1条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新建1个堆场用于暂存建筑垃圾,新建1座填埋库区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1)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大风季节严禁施工。禁止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机械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②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和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准格尔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区处理。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选用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高噪声施工设备安排在日间作业,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④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袋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土、废渣等固体废物必须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当车辆运输散体废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覆盖,不得沿途漏撒。施工结束后,要对砖头、木块等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设临时垃圾箱对生活垃圾妥善安排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⑤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填埋场库区红线进行施工,避免破坏红线外的植被;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占地,减少对工程地区现有植被的占压和破坏。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减轻工程活动对当地植被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共设置1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均在封闭的厂房内,在生产线上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并在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均安装集气罩,粉尘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 堆场粉尘、填埋库区粉尘、运输车辆粉尘通过洒水抑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职工生活依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区,污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蝶管式反渗透(两级DTRO)”处理后综合利用。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洗车使用填埋库区淋滤液经淋滤液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填埋作业降尘或回灌于填埋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棒条给料机、鄂式破碎机、磁选机、除土筛、箱式风选机、反击式破碎机、圆振筛、折板风选机采取隔声、减振,设备置于车间内,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产生除尘灰,洗车沉淀池沉渣、淋滤液沉淀池沉渣和渣土收集后送入填埋库区进行填埋。骨料进行外售,当外售不畅时运输至填埋区填埋。废金属外售处理。轻质垃圾运送至准格尔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填埋。废布袋集中收集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运送至准格尔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填埋。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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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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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准格尔旗固废综合处理项目-建筑垃圾综合处理 | 内蒙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 准格尔旗 (略) | 内蒙古中昕 (略) | 项目位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饭铺村,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1座建筑垃圾处理车间且内设1条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新建1个堆场用于暂存建筑垃圾,新建1座填埋库区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1)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大风季节严禁施工。禁止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机械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②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和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准格尔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区处理。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选用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高噪声施工设备安排在日间作业,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④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袋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土、废渣等固体废物必须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当车辆运输散体废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覆盖,不得沿途漏撒。施工结束后,要对砖头、木块等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设临时垃圾箱对生活垃圾妥善安排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⑤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填埋场库区红线进行施工,避免破坏红线外的植被;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占地,减少对工程地区现有植被的占压和破坏。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减轻工程活动对当地植被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共设置1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均在封闭的厂房内,在生产线上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并在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均安装集气罩,粉尘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 堆场粉尘、填埋库区粉尘、运输车辆粉尘通过洒水抑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职工生活依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区,污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蝶管式反渗透(两级DTRO)”处理后综合利用。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洗车使用填埋库区淋滤液经淋滤液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填埋作业降尘或回灌于填埋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棒条给料机、鄂式破碎机、磁选机、除土筛、箱式风选机、反击式破碎机、圆振筛、折板风选机采取隔声、减振,设备置于车间内,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产生除尘灰,洗车沉淀池沉渣、淋滤液沉淀池沉渣和渣土收集后送入填埋库区进行填埋。骨料进行外售,当外售不畅时运输至填埋区填埋。废金属外售处理。轻质垃圾运送至准格尔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填埋。废布袋集中收集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运送至准格尔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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