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培训的通知
新交函〔2024〕289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 (略) 建设项目评标
专家库专家培训的通知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
为提升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业务能力,增强专家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专家评标评审行为,按照《新疆维吾尔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新交建管〔2023〕23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主办,自治区政 (略) 协办。
二、培训对象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全体专家。
三、培训时间
培训自2024年7月25日11︰00开始,7月30日17︰00截止。需在培训截止前完成所有培训课程的学习。
四、培训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解读;
(二)评标法律法规专业实务暨廉政教育。
五、培训方式
(略) 络授课方式,全流程线上开展。参训人员无需报名,直接通过在浏览器中输入专家管理系统(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的方式进入登录页面,请通过“验证码登录”(手机号为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抽取系统内预留号码)方式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在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后,方可在“在线视频学习”栏目中参加培训学习。
六、技术支持及监督电话
(一)技术支持服务电话:
180?9921?3032(自治区政 (略) )
咨询时间为10︰00至13︰30、16︰00至20︰00
(二)监督电话:
0991-*(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七、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全部课程学习,未参加本次培训或未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的,将按照《新疆维吾尔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新交建管〔2023〕23号)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二)及时更新完善专家管理系统(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中的基本信息。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24日????????
新交函〔2024〕289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 (略) 建设项目评标
专家库专家培训的通知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
为提升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业务能力,增强专家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专家评标评审行为,按照《新疆维吾尔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新交建管〔2023〕23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主办,自治区政 (略) 协办。
二、培训对象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全体专家。
三、培训时间
培训自2024年7月25日11︰00开始,7月30日17︰00截止。需在培训截止前完成所有培训课程的学习。
四、培训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解读;
(二)评标法律法规专业实务暨廉政教育。
五、培训方式
(略) 络授课方式,全流程线上开展。参训人员无需报名,直接通过在浏览器中输入专家管理系统(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的方式进入登录页面,请通过“验证码登录”(手机号为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抽取系统内预留号码)方式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在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后,方可在“在线视频学习”栏目中参加培训学习。
六、技术支持及监督电话
(一)技术支持服务电话:
180?9921?3032(自治区政 (略) )
咨询时间为10︰00至13︰30、16︰00至20︰00
(二)监督电话:
0991-*(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七、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全部课程学习,未参加本次培训或未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的,将按照《新疆维吾尔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新交建管〔2023〕23号)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二)及时更新完善专家管理系统( (略)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中的基本信息。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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