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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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4年 7月 24日-2024年7月30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嵩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金源 (略) 摩天岭金矿生产系统改扩建工程

嵩县城关镇王庄村

河南金源 (略)

(略) (略)

河南金源 (略) 摩天岭金矿生产系统改扩建工程位于嵩县城关镇王庄村。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矿区范围不变且不增加采区,利用现有的开拓系统、工业场地和硐口,对盲斜坡道改道、扩建端部回风井、更换排水离心泵等。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由*吨扩建至*吨/年,总服务年限5.9年(含基建期0.5年)。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43.*元。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 (略) 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防尘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开挖的废石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爆破时采取湿式凿岩、洒水抑尘的防治措施;废石、矿石储存在废石暂存库内,暂存库封闭并安装喷淋洒水装置;运输车辆限速限载、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洒落,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略) 面、定时洒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有关要求。

(四)落实废水治理措施。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及高位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工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泵入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初级雨水经下游的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工业 (略) 洒水抑尘。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空压机、主扇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运输车辆采用限速、禁鸣措施,减少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石暂存于废石暂存库,定期清运综合利用。废润滑油依托选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七)加强生态保护,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营运期及服务期满后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矿山开采和其他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略) 边坡防护,减少水土流失;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各项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封堵硐口;对工业场地进行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八)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九)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十)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发表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4年 7月 24日-2024年7月30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嵩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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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金源 (略) 摩天岭金矿生产系统改扩建工程

嵩县城关镇王庄村

河南金源 (略)

(略) (略)

河南金源 (略) 摩天岭金矿生产系统改扩建工程位于嵩县城关镇王庄村。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矿区范围不变且不增加采区,利用现有的开拓系统、工业场地和硐口,对盲斜坡道改道、扩建端部回风井、更换排水离心泵等。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由*吨扩建至*吨/年,总服务年限5.9年(含基建期0.5年)。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43.*元。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 (略) 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防尘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开挖的废石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爆破时采取湿式凿岩、洒水抑尘的防治措施;废石、矿石储存在废石暂存库内,暂存库封闭并安装喷淋洒水装置;运输车辆限速限载、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洒落,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略) 面、定时洒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有关要求。

(四)落实废水治理措施。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及高位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工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泵入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初级雨水经下游的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工业 (略) 洒水抑尘。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空压机、主扇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运输车辆采用限速、禁鸣措施,减少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石暂存于废石暂存库,定期清运综合利用。废润滑油依托选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七)加强生态保护,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营运期及服务期满后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矿山开采和其他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略) 边坡防护,减少水土流失;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各项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封堵硐口;对工业场地进行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八)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九)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十)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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