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改节能〔2024〕5号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永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呼吸医疗耗材及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2000万套一期项目永胜医疗研发生产基地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开发改节能〔2024〕5号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永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呼吸医疗耗材及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2000万套一期项目永胜医疗研发生产基地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 (略) 年产呼吸医疗耗材及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套一期项目(永胜医疗研发生产基地)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广东 (略) :
报来《广东 (略) 年产呼吸医疗耗材及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套一期项目(永胜医疗研发生产基地)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广东 (略) 年产呼吸医疗耗材及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套一期项目(永胜医疗研发生产基地)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你公司报送的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占地面积*.13平方米,建筑面积*.08平方米,建设包括有厂房3幢、中央仓储区、*类仓库、连廊(总)、研发楼、宿舍楼、门卫2幢、配电房、地下泵房、消防水池等,主要设备包括全自动真空吸料机、电动真空上料机、混料机、烘料机、注塑机、干燥机、拉管机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呼吸医疗耗材及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套。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661.1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021.*千瓦时,年蒸汽消耗量不高于*吨。本项目注塑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58.24千克标准煤/吨,注塑工序单位产品电耗不高于473.90千瓦时/吨。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020)、《能源管理体系 分阶段实施指南》(GB/T *-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4日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 (略) 年产呼吸医疗耗材及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套一期项目(永胜医疗研发生产基地)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广东 (略) :
报来《广东 (略) 年产呼吸医疗耗材及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套一期项目(永胜医疗研发生产基地)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广东 (略) 年产呼吸医疗耗材及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套一期项目(永胜医疗研发生产基地)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你公司报送的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占地面积*.13平方米,建筑面积*.08平方米,建设包括有厂房3幢、中央仓储区、*类仓库、连廊(总)、研发楼、宿舍楼、门卫2幢、配电房、地下泵房、消防水池等,主要设备包括全自动真空吸料机、电动真空上料机、混料机、烘料机、注塑机、干燥机、拉管机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呼吸医疗耗材及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套。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661.1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021.*千瓦时,年蒸汽消耗量不高于*吨。本项目注塑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58.24千克标准煤/吨,注塑工序单位产品电耗不高于473.90千瓦时/吨。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020)、《能源管理体系 分阶段实施指南》(GB/T *-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4日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