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2024年上半年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南涧县2024年上半年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2024年上半年,南涧县县城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2个:母子垦水库、乐秋河水库,均为湖库型。
(一)监测点位
母子垦水库在水源地设置监测点进行采样;
乐秋河水库在水源地设置监测点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湖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共63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进行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序号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第1季度水质类别 | 第2季度水质类别 | 超标季度及指标超标倍数 | 2024年度综合水质类别 | 综合评价结果 |
1 | 母子垦水库 | 湖库型 | Ⅱ | Ⅱ | - | Ⅱ | 达标 |
2 | 乐秋河水库 | 湖库型 | Ⅰ | Ⅱ | - | Ⅱ | 达标 |
2024年上半年南涧县县城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 (略) 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3、大龙潭水库因蓄水量远低于死库容,自2022月1月1日起暂停向县城供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同意自2022年1季度起,暂停大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等大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恢复供水后,再按要求开展监测、评价。
一、监测情况
2024年上半年,南涧县县城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2个:母子垦水库、乐秋河水库,均为湖库型。
(一)监测点位
母子垦水库在水源地设置监测点进行采样;
乐秋河水库在水源地设置监测点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湖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共63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进行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序号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第1季度水质类别 | 第2季度水质类别 | 超标季度及指标超标倍数 | 2024年度综合水质类别 | 综合评价结果 |
1 | 母子垦水库 | 湖库型 | Ⅱ | Ⅱ | - | Ⅱ | 达标 |
2 | 乐秋河水库 | 湖库型 | Ⅰ | Ⅱ | - | Ⅱ | 达标 |
2024年上半年南涧县县城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 (略) 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3、大龙潭水库因蓄水量远低于死库容,自2022月1月1日起暂停向县城供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同意自2022年1季度起,暂停大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等大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恢复供水后,再按要求开展监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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