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辰裕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辰裕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 | (略) 辰裕 (略) | (略) 北辰区双口镇,起点位于卫河与杨家河排干交会处,终点位于杨家河排干下游2.85km处 | 世纪鑫海(天津) (略) | 项目主要在卫河150m河道内设置取水口和排水口,并在杨家河排干约2850m 河道(北辰界内)范围区域及周边部分用地设置取水泵站、生态氧化塘+表面流湿地、MABR中空纤维膜组件、提升泵站及末端强化处理设施等内容,对卫河的水质进行提升净化。项目日处理规模 *平方米 ,建成后卫河非汛期水质指标设计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限值,汛期水质指标设计满足V类限值 | 1.废气:工程施工期采取控制撒漏、及时清扫苫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可将施工过程的扬尘影响降至最低;在选用合格施工机械设备、做好运行维护的条件下,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焊接废气产生的污染物较少,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清淤淤泥使用密闭罐车运输至指定地点,不在施工区域暂存,采取控制措施后产生的异味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基础养护废水、管道试压废水、泥浆等)、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静置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施工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设置的临时旱厕和化粪池收集,由相应单位定期清掏处理。涉水施工通过优化施工时间、设置围堰等措施,可减少涉水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不会对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天津段)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项目运营期采用“MABR+表面流湿地+生态氧化塘+末端强化处理”措施对卫河水质进行提升净化 3.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设备,建设单位通过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可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各产噪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对项目边界处贡献值较低,不会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废:项目不设临时堆土点,建筑垃圾、清淤淤泥委托处理,生活垃圾交城管委清运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栅渣、废组件、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 (略) 辰裕 (略) 在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结合公众参与工作内容,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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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 | (略) 辰裕 (略) | (略) 北辰区双口镇,起点位于卫河与杨家河排干交会处,终点位于杨家河排干下游2.85km处 | 世纪鑫海(天津) (略) | 项目主要在卫河150m河道内设置取水口和排水口,并在杨家河排干约2850m 河道(北辰界内)范围区域及周边部分用地设置取水泵站、生态氧化塘+表面流湿地、MABR中空纤维膜组件、提升泵站及末端强化处理设施等内容,对卫河的水质进行提升净化。项目日处理规模 *平方米 ,建成后卫河非汛期水质指标设计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限值,汛期水质指标设计满足V类限值 | 1.废气:工程施工期采取控制撒漏、及时清扫苫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可将施工过程的扬尘影响降至最低;在选用合格施工机械设备、做好运行维护的条件下,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焊接废气产生的污染物较少,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清淤淤泥使用密闭罐车运输至指定地点,不在施工区域暂存,采取控制措施后产生的异味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基础养护废水、管道试压废水、泥浆等)、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静置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施工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设置的临时旱厕和化粪池收集,由相应单位定期清掏处理。涉水施工通过优化施工时间、设置围堰等措施,可减少涉水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不会对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天津段)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项目运营期采用“MABR+表面流湿地+生态氧化塘+末端强化处理”措施对卫河水质进行提升净化 3.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设备,建设单位通过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可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各产噪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对项目边界处贡献值较低,不会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废:项目不设临时堆土点,建筑垃圾、清淤淤泥委托处理,生活垃圾交城管委清运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栅渣、废组件、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 (略) 辰裕 (略) 在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结合公众参与工作内容,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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