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岩区2022年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黄岩区2022年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2024-*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黄岩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黄岩区2022年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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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全面提升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1〕20号)和《 (略) 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2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黄府办发〔2022〕10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黄岩区2022年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黄岩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2日 黄岩区2022年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 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农业“双强”行动,稳步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加快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在区内开展水稻机械化栽植(包括水稻机械化插秧和机械化抛秧)和油菜机收的生产主体(或农户),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00元。 (二)补贴依据:生产作业主体的水稻机械栽植机具和油菜机收机具必须安装北斗导航监测装置,提供作业轨迹资料,由区农 (略) 进行数据核实与现场抽查核实相结合确定实际作业补贴面积。 三、操作流程 (一)申报 生产作业主体(或农户)在每季水稻种植和油菜机收前,向生产作业土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经汇总后报送至区农业机械总站(附件1)。 (二)作业监管与申请补贴 1、作业期间:由生产作业土地所在地乡镇街道安排农技农机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跟踪监管。主要监管:作业地点、质量、面积,有无弄虚作假行为。 2、作业完成:生产作业主体在完成作业后30日内,向区农业机械总站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①申请表(附件2);②申请人(组织)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耕地流转协议;④作业轨迹监测资料;⑤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或对公账户。 3、生产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土地使用权合法性、安全生产负责。 (三)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对补贴对象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初审,由区农业机械总站对作业补贴面积进行核实,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生产作业面积 (略) 提供的数据为准。 (四)公示 审核合格后的补贴申请信息将在乡镇街 (略)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兑现 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申请资料汇总后报区财政局进行核算。补贴资金从农业双强资金中解决,通过对公账户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直接发放给生产主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政策落实和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实施和监管机制,密切联系、统筹协作,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内部控制规程。区农业机械总站要做好具体业务实施及指导、核实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优化服务效能。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强部门协同沟通, (略) 、北斗智能终端等数字化应用,开展线上补贴申请、补贴核实、资金拨付等工作。要切实加快通过集中受理、预约上门等方式,提供申请、核验、登记“一站式”线下服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风险预警、违规排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依法依纪处理追回资金,并取消其农机作业补贴和其他相关支农政策享受资格。区农业机械总站要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通过电话或实地查看等方式按不低于补贴面积的10%进行抽查。 (四)强化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加大对补贴政策的宣传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加强补贴信息的公开力度,及 (略) 上公开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在每季补贴工作结束时,区农业农村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享受补贴的相关信息。 五、附则 本方案将持续实施,根据年度实施变化情况和上级政策调整情况进行修订。 联系人:连晓斌 联系电话:0576-* 附件一: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作业面积申报汇总表附件一.docx 附件二:.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作业补贴申请表附件二.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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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黄岩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黄岩区2022年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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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全面提升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1〕20号)和《 (略) 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2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黄府办发〔2022〕10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黄岩区2022年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黄岩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2日 黄岩区2022年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 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农业“双强”行动,稳步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加快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在区内开展水稻机械化栽植(包括水稻机械化插秧和机械化抛秧)和油菜机收的生产主体(或农户),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00元。 (二)补贴依据:生产作业主体的水稻机械栽植机具和油菜机收机具必须安装北斗导航监测装置,提供作业轨迹资料,由区农 (略) 进行数据核实与现场抽查核实相结合确定实际作业补贴面积。 三、操作流程 (一)申报 生产作业主体(或农户)在每季水稻种植和油菜机收前,向生产作业土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经汇总后报送至区农业机械总站(附件1)。 (二)作业监管与申请补贴 1、作业期间:由生产作业土地所在地乡镇街道安排农技农机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跟踪监管。主要监管:作业地点、质量、面积,有无弄虚作假行为。 2、作业完成:生产作业主体在完成作业后30日内,向区农业机械总站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①申请表(附件2);②申请人(组织)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耕地流转协议;④作业轨迹监测资料;⑤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或对公账户。 3、生产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土地使用权合法性、安全生产负责。 (三)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对补贴对象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初审,由区农业机械总站对作业补贴面积进行核实,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生产作业面积 (略) 提供的数据为准。 (四)公示 审核合格后的补贴申请信息将在乡镇街 (略)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兑现 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申请资料汇总后报区财政局进行核算。补贴资金从农业双强资金中解决,通过对公账户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直接发放给生产主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政策落实和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实施和监管机制,密切联系、统筹协作,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内部控制规程。区农业机械总站要做好具体业务实施及指导、核实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优化服务效能。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强部门协同沟通, (略) 、北斗智能终端等数字化应用,开展线上补贴申请、补贴核实、资金拨付等工作。要切实加快通过集中受理、预约上门等方式,提供申请、核验、登记“一站式”线下服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风险预警、违规排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依法依纪处理追回资金,并取消其农机作业补贴和其他相关支农政策享受资格。区农业机械总站要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通过电话或实地查看等方式按不低于补贴面积的10%进行抽查。 (四)强化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加大对补贴政策的宣传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加强补贴信息的公开力度,及 (略) 上公开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在每季补贴工作结束时,区农业农村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享受补贴的相关信息。 五、附则 本方案将持续实施,根据年度实施变化情况和上级政策调整情况进行修订。 联系人:连晓斌 联系电话:0576-* 附件一: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作业面积申报汇总表附件一.docx 附件二:.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作业补贴申请表附件二.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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