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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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开征询书面意见及建议,凡与《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召开听证会申请,我局将按照申请内容于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项目规划核实合格为止。

特此公示!


公示内容:《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

公示位置: (略) (略) 站、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栏、项目现场。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彭信吉

联系电话:0859-*

1、规划背景

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3035年)》(以下简称“《兴仁总规》”), (略) 构建“极核带动,一区三片两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和中心城区打造“城区片区-巴铃片区”双中心,巴铃片区主要承担综合服务、产业发展等核心功能。

《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巴铃控规》”)作为巴铃镇区现行控规,于2015年编制,由于编制时间较早,巴铃镇发展定位已发生改变,用地性质不能满足功能建设需求,同时地块控制指标也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有冲突。结合巴铃片区发展需求,现将启动巴铃高速出入口至巴铃幼儿园一带的建设,亟需对控规巴铃大道两侧局部地块进行修改调整,以指导后续项目建设实施,特编制《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

2、规划范围

规划 (略) 巴铃镇镇区东侧,紧邻惠兴高速巴铃收费站,巴铃大道从项目地块中部穿过,规划用地面积为21.96公顷。

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五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心:依托公园绿地形成的公共活动核心。

两轴:分别 (略) 巴铃大 (略) 风貌轴线,沿河流等开放空间形成的蓝绿景观轴线。

五组团:分别为一个城镇商业组团、三个城镇生活组团和一个城镇居住组团。

4、用地布局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53㎡,包含耕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水域。其中,耕地面积595.13㎡,居住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3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7㎡;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81㎡;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51㎡;*地水域面积1108.04㎡。

(1)耕地

规划耕地面积595.13㎡,其中水田539.04㎡、旱地56.09㎡。

(2)居住用地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31㎡,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的44.61%。按规划人口2180人计算,人均建设居住用地为44.59平方米。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57㎡,占总建设用地比例的7.29%,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7.28平方米。

(4)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81㎡,占总建设用地比例13.60%。

(5)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包括 (略) 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6㎡,占总建设用地比例28.07%。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用地面积为*.51㎡,占总建设用地比例6.43%,人均绿地面积为6.42平方米。

(7)*域水域

规划*域水域用地面积为1108.04㎡。

项目地块在巴铃镇的区位图

土地使用规划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开征询书面意见及建议,凡与《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召开听证会申请,我局将按照申请内容于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项目规划核实合格为止。

特此公示!


公示内容:《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

公示位置: (略) (略) 站、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栏、项目现场。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彭信吉

联系电话:0859-*

1、规划背景

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3035年)》(以下简称“《兴仁总规》”), (略) 构建“极核带动,一区三片两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和中心城区打造“城区片区-巴铃片区”双中心,巴铃片区主要承担综合服务、产业发展等核心功能。

《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巴铃控规》”)作为巴铃镇区现行控规,于2015年编制,由于编制时间较早,巴铃镇发展定位已发生改变,用地性质不能满足功能建设需求,同时地块控制指标也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有冲突。结合巴铃片区发展需求,现将启动巴铃高速出入口至巴铃幼儿园一带的建设,亟需对控规巴铃大道两侧局部地块进行修改调整,以指导后续项目建设实施,特编制《贵州省兴仁县巴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

2、规划范围

规划 (略) 巴铃镇镇区东侧,紧邻惠兴高速巴铃收费站,巴铃大道从项目地块中部穿过,规划用地面积为21.96公顷。

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五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心:依托公园绿地形成的公共活动核心。

两轴:分别 (略) 巴铃大 (略) 风貌轴线,沿河流等开放空间形成的蓝绿景观轴线。

五组团:分别为一个城镇商业组团、三个城镇生活组团和一个城镇居住组团。

4、用地布局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53㎡,包含耕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水域。其中,耕地面积595.13㎡,居住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3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7㎡;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81㎡;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51㎡;*地水域面积1108.04㎡。

(1)耕地

规划耕地面积595.13㎡,其中水田539.04㎡、旱地56.09㎡。

(2)居住用地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31㎡,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的44.61%。按规划人口2180人计算,人均建设居住用地为44.59平方米。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57㎡,占总建设用地比例的7.29%,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7.28平方米。

(4)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81㎡,占总建设用地比例13.60%。

(5)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包括 (略) 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6㎡,占总建设用地比例28.07%。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用地面积为*.51㎡,占总建设用地比例6.43%,人均绿地面积为6.42平方米。

(7)*域水域

规划*域水域用地面积为1108.04㎡。

项目地块在巴铃镇的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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