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西安市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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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西安市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蓝环批复〔2024〕13号

陕西秦 (略) :

你公司报审的《 (略) 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环境保 (略) 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市评估函〔2024〕99号),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蓝田县蓝关街 (略) 南段,总建筑面积*.03m2,建设养老公寓5栋:活力楼(115#楼)共设有自理型养老床位408张,老年公寓(117#、118#、119#)共设半自理型养老床位1014张,护理楼(116#)设全护理型养老床位120张,总套数910套,养老床位总数1542张。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将老年公寓调整为老年公寓、活力楼、护理楼,增加医疗上门服务护理诊疗区、锅炉房等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经审查,项目在采取《报告表》所列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项目护理楼失能老人护理和119#楼医务室废水排入护理楼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化粪池+AAO+MBR+次氯酸钠消毒)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油水分离器、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分别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汇合通过废水 (略) (略) ,最终排入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在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废水委托拉运至新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为废水处理站臭气,废水处理设施采取封闭式,地下设置,定期喷洒高效的除臭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64.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市政办函〔2024〕25号)相关要求。

(三)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管道软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合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吊瓶(袋)交有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外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报我局备案。

(六)做好防腐、分区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六、待项目区域集 (略) 建成后, (略) 政集中供热。

2024年6月26日

蓝环批复〔2024〕13号

陕西秦 (略) :

你公司报审的《 (略) 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环境保 (略) 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市评估函〔2024〕99号),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蓝田县蓝关街 (略) 南段,总建筑面积*.03m2,建设养老公寓5栋:活力楼(115#楼)共设有自理型养老床位408张,老年公寓(117#、118#、119#)共设半自理型养老床位1014张,护理楼(116#)设全护理型养老床位120张,总套数910套,养老床位总数1542张。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将老年公寓调整为老年公寓、活力楼、护理楼,增加医疗上门服务护理诊疗区、锅炉房等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经审查,项目在采取《报告表》所列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项目护理楼失能老人护理和119#楼医务室废水排入护理楼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化粪池+AAO+MBR+次氯酸钠消毒)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油水分离器、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分别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汇合通过废水 (略) (略) ,最终排入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在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废水委托拉运至新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为废水处理站臭气,废水处理设施采取封闭式,地下设置,定期喷洒高效的除臭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64.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市政办函〔2024〕25号)相关要求。

(三)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管道软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合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吊瓶(袋)交有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外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报我局备案。

(六)做好防腐、分区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六、待项目区域集 (略) 建成后, (略) 政集中供热。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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