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利通区 | (略)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项 (略) 利通区马莲渠乡岔渠桥村,在 (略) 原厂区内,主要在原有污水处理站建设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将原有3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扩建至1600立方米/天。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额为*元,占总投资的100%。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气及臭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硫化氢、氨气及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标准限值;运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预沉池+固液分离机+缓冲池+溶气气浮机+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斜板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后,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排入清水沟。经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排放废水到达汇入口下游控制断面及污染物完全混合段处的水体中COD、*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经板式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达到80%以下,送至中科国通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14.016吨/年,氨氮0.311吨/年。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2 | 宁 (略) *吨/年液体石蜡、烃类混合物混合原料加氢精制技术改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太阳山开发区 | 宁 (略)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项目位于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 (略) 现有厂区北部,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生产规模为混合原料加氢精制*吨/年,天然气制氢*Nm3/h。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以厂区现有*吨/年高温裂解缩合装置生产的液体石蜡、烃类混合物为原料,建设1套混合原料加氢精制装置,采用加氢、分馏原理生产精制轻烃及精制燃料油,配套建设1套*Nm3/h的天然气制氢装置,为本项目加氢精制提供氢气;产品中精制轻烃送至厂区现有芳构化装置做原料,精制燃料油作为产品外售。本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99%。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氢精制装置进料加热炉、分馏塔底重沸炉以及天然气制氢装置预转化炉、转化炉均以清洁燃料气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工艺加热炉排放限值限值要求,进料加热炉、分馏塔底重沸炉及预转化炉废气经DA035排放;转化炉废气经DA036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通过规范操作、加强生产装置日常巡检维护,定期进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减少密封点的废气泄露。厂界NMHC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加氢精制生产线高压分离器废水、低压分离器废水、天然气制氢生产线原料气分液罐废水。均经管道收集至项目配套建设的酸性水闪蒸罐+现有酸性水汽提塔预处理后再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各污染物需同时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C级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加氢精制生产线原料气过滤器过滤杂质(S1-1)、加氢精制反应器废催化剂(S1-2~S1-7)、天然气制氢生产线各类废催化剂(S2-1~S2-6)、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7.28吨/年、氮氧化物17.69吨/年。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3 | (略) 第五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宁夏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盐池县 | 中国石 (略) (略) 第五采油厂 | (略) 环境 (略) | 工程(宁夏区域) (略) 盐池县麻黄山乡区域内, (略) 第五采油厂姬塬油田盐池区域中姬七联区域、姬十联区域进行滚动开发建设工作,共新建产能0.9×104吨/年,建设内容中,钻井工程共部署新钻井45口(包括采油井26口,注水井19口),新建标准化井场10座,加密现有井场5座,冯124-1井场新建无人值守智能油气混输装置1套,配套建设管线工程、供电工程、通信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2469.*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9.31%。 | 1、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水及管线试压废水,钻井废水、试压废水优先循环利用,井下作业废水包括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及试油废水,各废水由罐车就近拉运至姬十六转作业废水处理站、黄十转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油层,回注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Ⅴ类限值要求。 2、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泥浆岩屑、膨润土等废包装袋、废焊渣;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废防渗土工膜、落地油,同时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废弃泥浆岩屑拉运委托宁夏 (略) 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统一安排拉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 (略) 或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拉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 3、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烃类气体,主要来源于油气集输过程放空、挥发、跑冒滴漏等状况,油气通过集输管线密闭输送,定期巡检避免跑冒滴漏;其达到《*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4.0毫克/立方)。 4、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及作业废水,采出水就近依托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作业废水主要为油井的洗井、修井废水,罐车就近拉运至姬十六转作业废水处理站、黄十转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地下油层,回注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Ⅴ类限值要求。 5、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均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7、本项目所涉及的环境风险包括施工期井漏、井喷、危险物质泄漏等风险事故,分别采取相应的井控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纳入第五采油厂现有HSE管理体系内进行环境管理,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8、项目运营期废水全部回注,废气仅为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0.38吨/年,不涉及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及排污权指标申请、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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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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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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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利通区 | (略)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项 (略) 利通区马莲渠乡岔渠桥村,在 (略) 原厂区内,主要在原有污水处理站建设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将原有3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扩建至1600立方米/天。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额为*元,占总投资的100%。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气及臭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硫化氢、氨气及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标准限值;运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预沉池+固液分离机+缓冲池+溶气气浮机+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斜板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后,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排入清水沟。经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排放废水到达汇入口下游控制断面及污染物完全混合段处的水体中COD、*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经板式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达到80%以下,送至中科国通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14.016吨/年,氨氮0.311吨/年。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2 | 宁 (略) *吨/年液体石蜡、烃类混合物混合原料加氢精制技术改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太阳山开发区 | 宁 (略)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项目位于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 (略) 现有厂区北部,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生产规模为混合原料加氢精制*吨/年,天然气制氢*Nm3/h。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以厂区现有*吨/年高温裂解缩合装置生产的液体石蜡、烃类混合物为原料,建设1套混合原料加氢精制装置,采用加氢、分馏原理生产精制轻烃及精制燃料油,配套建设1套*Nm3/h的天然气制氢装置,为本项目加氢精制提供氢气;产品中精制轻烃送至厂区现有芳构化装置做原料,精制燃料油作为产品外售。本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99%。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氢精制装置进料加热炉、分馏塔底重沸炉以及天然气制氢装置预转化炉、转化炉均以清洁燃料气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工艺加热炉排放限值限值要求,进料加热炉、分馏塔底重沸炉及预转化炉废气经DA035排放;转化炉废气经DA036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通过规范操作、加强生产装置日常巡检维护,定期进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减少密封点的废气泄露。厂界NMHC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加氢精制生产线高压分离器废水、低压分离器废水、天然气制氢生产线原料气分液罐废水。均经管道收集至项目配套建设的酸性水闪蒸罐+现有酸性水汽提塔预处理后再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各污染物需同时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C级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加氢精制生产线原料气过滤器过滤杂质(S1-1)、加氢精制反应器废催化剂(S1-2~S1-7)、天然气制氢生产线各类废催化剂(S2-1~S2-6)、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7.28吨/年、氮氧化物17.69吨/年。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3 | (略) 第五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宁夏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盐池县 | 中国石 (略) (略) 第五采油厂 | (略) 环境 (略) | 工程(宁夏区域) (略) 盐池县麻黄山乡区域内, (略) 第五采油厂姬塬油田盐池区域中姬七联区域、姬十联区域进行滚动开发建设工作,共新建产能0.9×104吨/年,建设内容中,钻井工程共部署新钻井45口(包括采油井26口,注水井19口),新建标准化井场10座,加密现有井场5座,冯124-1井场新建无人值守智能油气混输装置1套,配套建设管线工程、供电工程、通信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2469.*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9.31%。 | 1、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水及管线试压废水,钻井废水、试压废水优先循环利用,井下作业废水包括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及试油废水,各废水由罐车就近拉运至姬十六转作业废水处理站、黄十转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油层,回注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Ⅴ类限值要求。 2、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泥浆岩屑、膨润土等废包装袋、废焊渣;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废防渗土工膜、落地油,同时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废弃泥浆岩屑拉运委托宁夏 (略) 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统一安排拉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 (略) 或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拉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 3、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烃类气体,主要来源于油气集输过程放空、挥发、跑冒滴漏等状况,油气通过集输管线密闭输送,定期巡检避免跑冒滴漏;其达到《*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4.0毫克/立方)。 4、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及作业废水,采出水就近依托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作业废水主要为油井的洗井、修井废水,罐车就近拉运至姬十六转作业废水处理站、黄十转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地下油层,回注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Ⅴ类限值要求。 5、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均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7、本项目所涉及的环境风险包括施工期井漏、井喷、危险物质泄漏等风险事故,分别采取相应的井控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纳入第五采油厂现有HSE管理体系内进行环境管理,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8、项目运营期废水全部回注,废气仅为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0.38吨/年,不涉及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及排污权指标申请、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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