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公示
镇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公示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规定,镇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24年7月15日至31日,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进行公示。
一、镇康县勐堆乡中心校
证书号:*385
住所:镇康县勐堆乡街子
法定代表人:王春一职务:校长
核查时间:2024年7月16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二、镇康县 (略)
证书号:*723
住所:镇康县南伞镇辖区
法定代表人:李攻科职务:院长
核查时间:2024年7月15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三、镇康县巡察数据管理中心
证书号:*MB1Q*R
住所:镇康县南 (略) 6号
法定代表人:陈志芳职务:中心主任
核查时间:2024年7月22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未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四、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勐捧自然资源所(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勐捧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证书号:*63E
住所:勐捧镇
法定代表人:项天雨职务:所长
核查时间:2024年7月16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未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五、镇康县社会保险中心
证书号:*21T
住所:镇康县南 (略) 9号
法定代表人:郭秋蕾职务:主任
核查时间:2024年7月22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未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六、镇康县植保植检站
证书号:*218
住所:镇康县南伞镇新 (略) 旁
法定代表人:李全先职务:站长
核查时间:2024年7月15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未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镇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规定,镇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24年7月15日至31日,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进行公示。
一、镇康县勐堆乡中心校
证书号:*385
住所:镇康县勐堆乡街子
法定代表人:王春一职务:校长
核查时间:2024年7月16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二、镇康县 (略)
证书号:*723
住所:镇康县南伞镇辖区
法定代表人:李攻科职务:院长
核查时间:2024年7月15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三、镇康县巡察数据管理中心
证书号:*MB1Q*R
住所:镇康县南 (略) 6号
法定代表人:陈志芳职务:中心主任
核查时间:2024年7月22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未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四、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勐捧自然资源所(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勐捧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证书号:*63E
住所:勐捧镇
法定代表人:项天雨职务:所长
核查时间:2024年7月16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未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五、镇康县社会保险中心
证书号:*21T
住所:镇康县南 (略) 9号
法定代表人:郭秋蕾职务:主任
核查时间:2024年7月22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未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六、镇康县植保植检站
证书号:*218
住所:镇康县南伞镇新 (略) 旁
法定代表人:李全先职务:站长
核查时间:2024年7月15日
核查情况:
1.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单位主要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
3.未设立独立账户;
4.无擅自加挂标牌行为;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
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6.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按时在国家事业单位登 (略) 上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件留存齐全、内容真实;
8.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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