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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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金东 (略) 年产3000吨塑料桌布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金东区曹宅镇镇西工 (略) 251号3号厂房1,2楼

(略) 金东 (略)

项目投资*元, (略) 金东区禾铆鞋厂厂房用于生产,总建筑面积2285m2,购置凹版印刷机、切割机、折布机、收卷机等装置,实施年产3000吨塑料桌布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塑料桌布的生产规模。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气:调墨、印刷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一般废包装物、边角料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利用和处置,废油墨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金东 (略) 年产3000吨塑料桌布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金东区曹宅镇镇西工 (略) 251号3号厂房1,2楼

(略) 金东 (略)

项目投资*元, (略) 金东区禾铆鞋厂厂房用于生产,总建筑面积2285m2,购置凹版印刷机、切割机、折布机、收卷机等装置,实施年产3000吨塑料桌布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塑料桌布的生产规模。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气:调墨、印刷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一般废包装物、边角料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利用和处置,废油墨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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