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北路S48-立基路管线迁改入地工程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长江北路S48-立基路
长江北路S48-立基路管线迁改入地工程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长江北路S48-立基路
填表日期:2024-07-24
(略) (S48- (略) )管线迁改入地工程 | |||
(略) (略) 巴城 (略) (S48- (略) ) | * | ||
(略) 石牌 (略) | 刘超 | ||
9000 | 200 | ||
2024-12-30 | |||
改建 | |||
项目建设电力管线入地约 4400 米,其中新建 2-18 孔 MPP 管约 * 米,*PE 保护管约 2460 米,各类工作井 167 套,敷设各类电缆约 * 米;通信工程管线入地 4-8 孔 PE 管长约 3683 米,手井 31 座,敷设各类通信光缆约 105.36 千米;同时建设箱变等配套设施。项目不得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 |||
其他措施: 施工时配备车辆洒水降尘,对开挖裸置土方及时覆盖、压实;主要材料堆放地按规定作硬化处理,散体物料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建筑垃圾、渣土、 砂石等散体物料时,采用具有密闭车厢的运输车辆,车辆驶离场地前,应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同时按照《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基础设施, (略) (略) 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2002)要求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用途 | |||
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建筑垃圾、渣土等按照《 (略)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运输车 (略) 线及时间行驶,在指定地点消纳,不得擅自处置;弃土尽可能日产日清,无法及时清理时按规范压实堆放、覆盖。 | |||
有环保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局、妥善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噪声量大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居民建筑,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围挡、临时声屏障;加强动力机械设备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的噪声影响;严格遵守《 (略)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 |||
有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施工,遵守如下有关规定和污染控制措施:①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弃土临时堆放点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②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碾压。③对地表上层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回用于后期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雨季施工时,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制定雨季施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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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7-24
(略) (S48- (略) )管线迁改入地工程 | |||
(略) (略) 巴城 (略) (S48- (略) ) | (平方米) | * | |
(略) 石牌 (略) | 刘超 | ||
9000 | 200 | ||
2024-12-30 | |||
改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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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电力管线入地约 4400 米,其中新建 2-18 孔 MPP 管约 * 米,*PE 保护管约 2460 米,各类工作井 167 套,敷设各类电缆约 * 米;通信工程管线入地 4-8 孔 PE 管长约 3683 米,手井 31 座,敷设各类通信光缆约 105.36 千米;同时建设箱变等配套设施。项目不得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 |||
其他措施: 施工时配备车辆洒水降尘,对开挖裸置土方及时覆盖、压实;主要材料堆放地按规定作硬化处理,散体物料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建筑垃圾、渣土、 砂石等散体物料时,采用具有密闭车厢的运输车辆,车辆驶离场地前,应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同时按照《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基础设施, (略) (略) 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2002)要求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用途 | |||
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建筑垃圾、渣土等按照《 (略)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运输车 (略) 线及时间行驶,在指定地点消纳,不得擅自处置;弃土尽可能日产日清,无法及时清理时按规范压实堆放、覆盖。 | |||
有环保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局、妥善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噪声量大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居民建筑,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围挡、临时声屏障;加强动力机械设备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的噪声影响;严格遵守《 (略)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 |||
有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施工,遵守如下有关规定和污染控制措施:①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弃土临时堆放点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②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碾压。③对地表上层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回用于后期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雨季施工时,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制定雨季施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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