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网络公示-山东鲁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管材项目
第一次网络公示-山东鲁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管材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山 (略) 年产6000吨塑料管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 (略) 年产6000吨塑料管材项目
委托单位:山 (略)
项目概况:山 (略) 年产6000吨塑料管材项 (略) 兰山区枣园镇琅琊庄村东北380m处,项目总占地面积4048m2,建筑面积4334m2,属规划的工业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塑料管材生产线、下脚料破碎造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产6000吨塑料管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 (略)
单位地址: (略) 兰山区枣园镇琅琊庄村东北380m处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 (略)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流程见图1:
(2)环评工作主要内容
①工程分析;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⑥对拟建项目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⑨从环境保护角度给出项目可否继续建设及运行的确切结论。
五、征求公正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目的是收集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建设项目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的看法,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调查问卷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对本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山 (略)
2024年6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山 (略) 年产6000吨塑料管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 (略) 年产6000吨塑料管材项目
委托单位:山 (略)
项目概况:山 (略) 年产6000吨塑料管材项 (略) 兰山区枣园镇琅琊庄村东北380m处,项目总占地面积4048m2,建筑面积4334m2,属规划的工业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塑料管材生产线、下脚料破碎造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产6000吨塑料管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 (略)
单位地址: (略) 兰山区枣园镇琅琊庄村东北380m处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 (略)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流程见图1:
(2)环评工作主要内容
①工程分析;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⑥对拟建项目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⑨从环境保护角度给出项目可否继续建设及运行的确切结论。
五、征求公正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目的是收集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建设项目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的看法,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调查问卷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对本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山 (略)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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