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特顺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电商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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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特顺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电商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特 (略) 年产3000吨电商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

(略) 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8号6号厂房

浙江特 (略)

项目租赁浙 (略) 位于 (略) 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8号的6号厂房(租用面积4542.44m2)建设年产3000吨电商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项目采用混合、吸料、熔融吹塑、印刷烘干、涂胶粘膜、制袋、检验等生产工艺,购置拌料机、吹膜机、印刷机、喷胶制袋一体机等生产设备,用于电商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电商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一、废气:熔融吹塑废气、涂胶干燥废气收集后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调配印刷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 (略) ,经龙游县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印刷机擦洗废水掺入水性油墨中,不外排;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添加新鲜水。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四、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废活性炭再生处理单位处理;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25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特 (略) 年产3000吨电商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

(略) 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8号6号厂房

浙江特 (略)

项目租赁浙 (略) 位于 (略) 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8号的6号厂房(租用面积4542.44m2)建设年产3000吨电商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项目采用混合、吸料、熔融吹塑、印刷烘干、涂胶粘膜、制袋、检验等生产工艺,购置拌料机、吹膜机、印刷机、喷胶制袋一体机等生产设备,用于电商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电商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一、废气:熔融吹塑废气、涂胶干燥废气收集后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调配印刷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 (略) ,经龙游县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印刷机擦洗废水掺入水性油墨中,不外排;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添加新鲜水。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四、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废活性炭再生处理单位处理;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25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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