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砼旭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水泥制品项目
吉林砼旭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水泥制品项目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5日我局拟对吉林砼旭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
通讯地址:丰满区深圳街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林砼旭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水泥制品项目 | (略) 河镇下坎六队 | 吉林 (略) | 吉林省鸿源 (略) | 项目新建1条年产*吨水泥制品生产线,配套新建1台生物质锅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水泥矩形槽*吨,生态框*吨。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得污染周围环境,禁止夜间施工和运输,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避免噪声扰民。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新建1台3t/h生物质专用锅炉供给;冬季采暖用热由生产余热供给。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直燃技术,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泥仓进料和输送、计量、搅拌等工序粉尘经收集和袋式除尘后高空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3、全厂区地面采取硬化处理。在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各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在易产生扬尘的区域采取收集除尘、洒水降尘和降低落料高差等抑尘措施,同时保证正常运行时车间各门窗处于封闭状态;采用密闭卸、投料方式,水泥仓内水泥由密闭输送设备送至搅拌机内。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控,确保其对污染物的收集和去除效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蒸汽凝液采取临时存储措施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存储设施须足够容积且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溢流和防雨措施,设置必要的截流措施。对厂区地面及时清理,防止物料、废物等随雨水排入外环境,在厂区边界设置必要的拦截设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漏旱厕,定期清掏,依法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管理要求贮存和处理处置,锅炉除尘器收集尘和灰渣收集后送有资质肥料厂家综合利用,上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弃边角料和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出售给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5日我局拟对吉林砼旭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
通讯地址:丰满区深圳街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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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林砼旭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水泥制品项目 | (略) 河镇下坎六队 | 吉林 (略) | 吉林省鸿源 (略) | 项目新建1条年产*吨水泥制品生产线,配套新建1台生物质锅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水泥矩形槽*吨,生态框*吨。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得污染周围环境,禁止夜间施工和运输,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避免噪声扰民。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新建1台3t/h生物质专用锅炉供给;冬季采暖用热由生产余热供给。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直燃技术,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泥仓进料和输送、计量、搅拌等工序粉尘经收集和袋式除尘后高空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3、全厂区地面采取硬化处理。在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各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在易产生扬尘的区域采取收集除尘、洒水降尘和降低落料高差等抑尘措施,同时保证正常运行时车间各门窗处于封闭状态;采用密闭卸、投料方式,水泥仓内水泥由密闭输送设备送至搅拌机内。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控,确保其对污染物的收集和去除效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蒸汽凝液采取临时存储措施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存储设施须足够容积且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溢流和防雨措施,设置必要的截流措施。对厂区地面及时清理,防止物料、废物等随雨水排入外环境,在厂区边界设置必要的拦截设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漏旱厕,定期清掏,依法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管理要求贮存和处理处置,锅炉除尘器收集尘和灰渣收集后送有资质肥料厂家综合利用,上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弃边角料和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出售给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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