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佳木斯市宇盛建筑材料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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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佳木斯市宇盛建筑材料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名称: (略) 宇盛 (略) 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宇盛 (略)

三、建设地点:黑龙 (略) 郊区沿江乡黑通村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蔚正环境技术(黑龙江)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郊区沿江乡黑通村, (略) 黑通制砖厂土地,占地*.2m2主体工程:新建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吨沥青混凝土;新建1条乳化沥青生产线,年生产乳化沥青500t;新建1条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年生产水泥稳定土*t。储运工程:新建1座80吨矿粉筒仓、1座2500m2石料堆场、6座50吨沥青罐、1座20吨柴油储罐、1座50吨柴油储罐、2座100吨水泥筒仓、乳化剂储存区等。公用工程: (略) 政供水系统供给;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处理;沥青加热使用2t/h的燃柴油导热油炉,骨料加热采用柴油燃烧器。环保工程:矿粉筒仓、水泥筒仓仓顶呼吸位置设置布袋除尘器,导热油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器”处理,搅拌站设置“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砂石料棚设置水喷淋系统,建设占地面积10m2危险废物贮存库,60m3初期雨水沉淀池,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建筑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及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为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严禁夜间(晚22:00-次日6:00)施工。

2、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废气和筒仓粉尘等。沥青站骨料烘干、筛分及燃油燃烧器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采用一体式沥青搅拌站成型设备,沥青从进料到搅拌工序整个生产过程中均为密闭空间,沥青储罐及沥青加热搅拌混合出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乳化沥青产生的沥青烟气通过集气管道引至引风机后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采取以上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水稳站在物料落料输送处设置集气罩,物料输送废气和物料搅拌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表1中的标准限值。矿粉仓和水泥仓粉尘经自带的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燃油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确保锅炉烟气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该项目石料堆场采用“ (略) +苫布苫盖+洒水降尘”措施,冷料斗上方设置“半封闭罩棚+喷雾系统”,原辅料输送采取密闭措施,厂房地面全部硬化,设置水喷淋系统对厂房进行定期洒水抑尘,载货车辆进出均苫布覆盖;柴油储罐采用卧式罐,罐顶设气相平衡管相关设施。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特别限值。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表3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废水不外排;厂区内设置雨水收集管道,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流入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危险废物贮存库、储罐区和化粪池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储罐区防渗要求同危险废物贮存库,化粪池满足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将沥青站、水稳站、沉淀池作为一般防渗区,满足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厂区其他地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地面。

4、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要严格落实防噪降噪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设备,搅拌机、振动筛、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垫和消音器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

5、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应实施分类管理,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振筛分选的不合格碎石集中收集,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各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别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废布袋集中收集,厂家定期回收;废机油、废焦油、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罐底泥产生后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处理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制定监测计划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在运行过程中要按规定对设施进行检修、更换,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发生。

7、公众参与情况:无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七、联系电话:0454-*

八、通讯地址: (略) 郊 (略) 676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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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名称: (略) 宇盛 (略) 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宇盛 (略)

三、建设地点:黑龙 (略) 郊区沿江乡黑通村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蔚正环境技术(黑龙江)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郊区沿江乡黑通村, (略) 黑通制砖厂土地,占地*.2m2主体工程:新建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吨沥青混凝土;新建1条乳化沥青生产线,年生产乳化沥青500t;新建1条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年生产水泥稳定土*t。储运工程:新建1座80吨矿粉筒仓、1座2500m2石料堆场、6座50吨沥青罐、1座20吨柴油储罐、1座50吨柴油储罐、2座100吨水泥筒仓、乳化剂储存区等。公用工程: (略) 政供水系统供给;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处理;沥青加热使用2t/h的燃柴油导热油炉,骨料加热采用柴油燃烧器。环保工程:矿粉筒仓、水泥筒仓仓顶呼吸位置设置布袋除尘器,导热油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器”处理,搅拌站设置“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砂石料棚设置水喷淋系统,建设占地面积10m2危险废物贮存库,60m3初期雨水沉淀池,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建筑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及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为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严禁夜间(晚22:00-次日6:00)施工。

2、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废气和筒仓粉尘等。沥青站骨料烘干、筛分及燃油燃烧器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采用一体式沥青搅拌站成型设备,沥青从进料到搅拌工序整个生产过程中均为密闭空间,沥青储罐及沥青加热搅拌混合出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乳化沥青产生的沥青烟气通过集气管道引至引风机后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采取以上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水稳站在物料落料输送处设置集气罩,物料输送废气和物料搅拌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表1中的标准限值。矿粉仓和水泥仓粉尘经自带的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燃油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确保锅炉烟气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该项目石料堆场采用“ (略) +苫布苫盖+洒水降尘”措施,冷料斗上方设置“半封闭罩棚+喷雾系统”,原辅料输送采取密闭措施,厂房地面全部硬化,设置水喷淋系统对厂房进行定期洒水抑尘,载货车辆进出均苫布覆盖;柴油储罐采用卧式罐,罐顶设气相平衡管相关设施。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特别限值。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表3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废水不外排;厂区内设置雨水收集管道,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流入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危险废物贮存库、储罐区和化粪池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储罐区防渗要求同危险废物贮存库,化粪池满足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将沥青站、水稳站、沉淀池作为一般防渗区,满足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厂区其他地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地面。

4、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要严格落实防噪降噪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设备,搅拌机、振动筛、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垫和消音器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

5、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应实施分类管理,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振筛分选的不合格碎石集中收集,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各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别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废布袋集中收集,厂家定期回收;废机油、废焦油、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罐底泥产生后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处理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制定监测计划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在运行过程中要按规定对设施进行检修、更换,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发生。

7、公众参与情况:无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七、联系电话:0454-*

八、通讯地址: (略) 郊 (略) 676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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