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温州市区茶山110kV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对温州市区茶山110kV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略) 区茶山110kV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瓯海区 |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建11 (略) :新建瞬岙~茶山11 (略) 起点瞬岙变,终点拟建茶山变。新建丽呈~茶山11 (略) 起点丽呈变,终点拟建茶山变。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存放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恢复;基坑废水经沉淀静置后,上层水可施工回用;生废铅酸蓄电池及含油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泥浆废水沉淀后上清液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厕所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点击查看>>*65; 传真:0577-88点击查看>>*65
通讯地址: (略) 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略) 区茶山110kV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瓯海区 |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建11 (略) :新建瞬岙~茶山11 (略) 起点瞬岙变,终点拟建茶山变。新建丽呈~茶山11 (略) 起点丽呈变,终点拟建茶山变。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存放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恢复;基坑废水经沉淀静置后,上层水可施工回用;生废铅酸蓄电池及含油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泥浆废水沉淀后上清液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厕所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点击查看>>*65; 传真:0577-88点击查看>>*65
通讯地址: (略) 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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