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泓美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泓美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泓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略) 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泓美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泓美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明区明 (略) 53 号万马(佛山)智造产业园自编 15-1号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
项目概况 | (略) 泓美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高明区明 (略) 53 号万马(佛山)智造产业园自编 15-1 号,年产电镀添加剂 120 吨、皮膜剂 220吨、钝化剂 220 吨、光亮剂 220 吨、环保助剂 220 吨、表面处理剂 320 吨、铝合金化成剂 550 吨、防锈剂 650 吨、封闭剂 650 吨、除油脱脂剂 750 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雨水通 (略) (略) (略) 。 (2)生活污水:本项目属于明城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 (略) (略) 纳入明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至陶筑围涌,最终汇入高明河( (略) 到三洲新桥段)。 (3)产品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 (4)检验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进入产品内,不外排; (5)盐雾废水定期添加氯化钠和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6)滴定废水:回用于喷淋塔喷淋; (7)喷淋塔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2.投料产生的粉尘、投料及搅拌产生的酸雾(硫酸雾、硝酸雾(NOx)、盐酸雾(氯化氢))、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喷淋塔处理后经 20m高的 DA001 排放。 3.噪声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底部安装减振装置、定期检修设备等措施降低影响。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2024年7月25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泓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略) 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泓美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泓美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明区明 (略) 53 号万马(佛山)智造产业园自编 15-1号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
项目概况 | (略) 泓美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高明区明 (略) 53 号万马(佛山)智造产业园自编 15-1 号,年产电镀添加剂 120 吨、皮膜剂 220吨、钝化剂 220 吨、光亮剂 220 吨、环保助剂 220 吨、表面处理剂 320 吨、铝合金化成剂 550 吨、防锈剂 650 吨、封闭剂 650 吨、除油脱脂剂 750 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雨水通 (略) (略) (略) 。 (2)生活污水:本项目属于明城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 (略) (略) 纳入明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至陶筑围涌,最终汇入高明河( (略) 到三洲新桥段)。 (3)产品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 (4)检验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进入产品内,不外排; (5)盐雾废水定期添加氯化钠和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6)滴定废水:回用于喷淋塔喷淋; (7)喷淋塔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2.投料产生的粉尘、投料及搅拌产生的酸雾(硫酸雾、硝酸雾(NOx)、盐酸雾(氯化氢))、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喷淋塔处理后经 20m高的 DA001 排放。 3.噪声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底部安装减振装置、定期检修设备等措施降低影响。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2024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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