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华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项目调试公示
大同市华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项目调试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加油站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湖东片区金龙大街南(东经113°23"10.539",北纬40°3"21.433")
项目基本情况: (略) 经开区湖东片区金龙大街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3"10.539",北纬40°3"21.43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566m2,总建筑面积724m2(罩棚面积折半计入),站房总建筑面积399m2(2层),钢架结构罩棚建筑面积325m2,储油规模为150m3。加油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汽车加油区(4枪加油机4台、加油罩棚1座)、卧式双层汽油罐容积(30m3)5个、站房1座(站房内设置便利店、值班室等)等。站内不设住宿、食堂和洗浴。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略) (略) 于2023年5月委托山西林海 (略) 对本项目编制了“ (略) (略) 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6月27日由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同开审批环函〔2023〕5号文对其进行批复。
项目竣工时间:2024年4月10日,项目基本建设完成。
竣工调试时间:2024年5月10日
公示内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地点、项目竣工时间、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竣工调试时间等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信息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略)
2024年7月25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加油站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湖东片区金龙大街南(东经113°23"10.539",北纬40°3"21.433")
项目基本情况: (略) 经开区湖东片区金龙大街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3"10.539",北纬40°3"21.43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566m2,总建筑面积724m2(罩棚面积折半计入),站房总建筑面积399m2(2层),钢架结构罩棚建筑面积325m2,储油规模为150m3。加油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汽车加油区(4枪加油机4台、加油罩棚1座)、卧式双层汽油罐容积(30m3)5个、站房1座(站房内设置便利店、值班室等)等。站内不设住宿、食堂和洗浴。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略) (略) 于2023年5月委托山西林海 (略) 对本项目编制了“ (略) (略) 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6月27日由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同开审批环函〔2023〕5号文对其进行批复。
项目竣工时间:2024年4月10日,项目基本建设完成。
竣工调试时间:2024年5月10日
公示内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地点、项目竣工时间、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竣工调试时间等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信息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略)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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